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参与投资的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期限延长1年,延长期内管理费仍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收取。
公告显示,2020年8月,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根据合伙协议规定,存续期的第8年为延长期,存续期内的延长期由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普通合伙人据此并考虑基金运营的实际情况,提议延长该基金期限1年。
公告称,考虑基金在持项目的退出安排,合伙企业工商存续期延长1年有利于基金管理人开展项目退出工作;延长期内的管理费未增加,未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披露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项目共15项,投资进展阶段涵盖退出期、清算程序及投资期。其中,苏州中新兴富数智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金额20000万元,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金额18400万元,两者均处于退出期。
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金额5000万元,处于退出期。苏州中新博通金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进入清算程序,实缴金额分别为1770万元和2000万元。处于投资期的滁州中新苏滁金玖创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金额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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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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