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按“车”收费 新疆调整4A及以上景区自驾服务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8月8日发布通报,为持续优化旅游环境,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游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对收费模式和标准作出优化调整。各景区制定优化调整方案,按程序报备后,将原按“人”收费、按“车”收费全部调整为按“车”收费,根据不同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

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原按“人”收费调整为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新方案开始实行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价格均不超过30元/人;原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

各景区新方案将于近日向社会发布,敬请广大游客关注。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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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10

标签:旅游   新疆   景区   服务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过渡期   游客   报备   价格   文化   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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