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文旅:责令限期整改!

各相关旅行社:


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我局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查统计,截至2026年8月19日,我局部分旅行社在岗持证导游配备数量未达到法定标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此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及《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相关规定。


现责令导游配备不达标的旅行社限期改正,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截至2026年9月2日),足额配齐符合资质的在岗导游,完成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录入与备案工作,确保整改合规到位。


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旅行社,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提交上级部门,依法撤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不足3名导游的旅行社名单。


(扫码查看附件)


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6年8月19日

来源/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编辑/陈萌 审核/邝亚航 终审/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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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20

标签:旅游   明文   旅行社   导游   旅游局   附件   国家旅游局   相关规定   广电   文体   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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