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类文明数千年的演进脉络中,战争始终是无法回避的重大历史现象。从原始部落为争夺水源与草场展开的暴力冲突,到现代国家围绕资源、规则与发展权发起的体系化对抗,战争的形态、工具与覆盖空间不断迭代,但其底层逻辑始终未发生根本改变——战争本质上是政治的延续,是敌对双方通过最高烈度的暴力手段,实现自身核心利益诉求的极端方式。脱离利益维度去解读战争,就无法穿透纷繁复杂的战争表象,看清不同历史阶段战争爆发的深层动因,也难以真正把握当代国际格局下战争形态演化的内在规律。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暴力仅仅是手段,相反,经济利益才是目的。”毛泽东则进一步将战争界定为“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这些论断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命题:战争从属于政治,而政治的核心是利益;当非暴力手段不足以调和利益冲突时,暴力便成为利益的延续工具。
一、利益驱动:战争起源与演进的深层逻辑
人类社会早期的战争,几乎完全围绕生存利益展开。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晚期,部落的存续直接依赖特定的土地、水源和猎物资源,当不同部落的生存边界发生重叠,和平协商无法分配有限资源时,暴力冲突就成为最终的解决方案。这一时期的战争,目的直接指向掠夺财物、抢夺奴隶和扩张生存空间,每一次暴力冲突的胜负,都直接决定部落成员的生存权。随着私有制和国家的形成,战争的利益属性被进一步体系化,不再是零散的部落仇杀,而是上升为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有组织行为。
进入阶级社会后,战争的利益指向变得更加多元和复杂。奴隶社会的战争,核心是争夺奴隶和矿产资源,胜利者通过暴力将大量战俘转化为无偿劳动力,支撑奴隶制生产体系的运转;封建社会的战争,大多围绕土地所有权展开,封建王朝通过战争扩张疆域,将更多耕地纳入自身统治范围,以此获得更多的赋税和徭役来源。这一阶段的战争虽然常以“王权”“神权”作为动员口号,但其底层支撑依然是明确的物质利益诉求,所有的道义包装最终都服务于统治集团的实际利益扩张。
公元前二世纪古罗马爆发的朱古达战争,就是这一阶段利益驱动战争的典型样本。努米底亚王国的王位继承人朱古达,拒绝向罗马元老院出让本国的矿产资源和统治主权,试图通过武装反抗摆脱罗马的控制。这场持续七年的战争,表面上是藩属国与宗主国的王位争端,背后却是罗马贵族集团对努米底亚金矿、广袤耕地的利益觊觎。战争的走向完全围绕利益博弈展开,这场战争的结果,不仅让努米底亚彻底沦为罗马的附庸,将其大量资源纳入罗马的利益体系,更倒逼罗马完成了向职业化军队的转型,为后续的地中海扩张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与兼并战争,同样印证了这一逻辑。战国七雄之间的百年混战,本质上是对土地和人口的暴力重新分配。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将军功与土地、爵位直接绑定,把战争的利益获取机制体系化:士兵在战场上斩获的敌人首级,直接对应可世袭的田宅和社会地位,这让秦军的作战动力完全与个人利益、国家利益深度绑定。这种以利益为核心的战争动员机制,让秦国的暴力效能远超其他诸侯国,最终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秦王朝通过战争打破了分封制下的利益割据,建立起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系,把分散在各个诸侯国的资源整合为统一的国家利益,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
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让战争的利益边界突破了地域限制,走向全球化。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本质上就是帝国主义列强为重新瓜分世界市场、争夺殖民地和资源控制权而展开的暴力博弈。列宁在分析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指出:这场战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掠夺全世界”的政治的继续,其真实动因是帝国主义国家重新瓜分殖民地和势力范围。同样,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下那句著名论断——“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揭示的正是暴力与经济利益之间无法割裂的纽带。这一分析框架至今仍然有效。某些西方发达国家以“人权”“民主”为旗号发动的对外军事干涉,剥开其话语包装,内核依然是自身的经济利益与地缘战略考量。利益驱动战争,并非某种意识形态的专利,而是阶级社会中国际政治的一般规律。
二、政治利益的牵引:暴力手段的目标校准
战争从来不是单纯的军事行动,从发起之初就被严格限定在政治利益的框架之内。马克思主义战争理论明确指出,战争是政治通过暴力手段的继续,政治目的始终规定着战争的最终走向,所有的军事战略、战役部署和战术行动,最终都要服务于既定的政治利益目标。脱离政治利益的战争,就失去了清晰的行动边界,必然会陷入无的放矢的混乱状态,最终将国家拖入难以挽回的消耗深渊。
当政治利益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高度契合时,就能够最大限度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战斗,即便在武器装备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也能凭借强大的精神凝聚力赢得最终胜利。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就是最典型的例证。中国人民志愿军在装备极度落后的条件下,跨过鸭绿江入朝作战,目的是保家卫国,维护新中国的国家安全利益,这一政治利益得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拥护,成为志愿军在战场上以弱胜强的根本动力。
肖志夫提出的“政治利益说”理论进一步深化了这一认知:政治利益并非孤立存在,它建立在物质利益的“硬底盘”之上,同时通过精神利益的“软纽带”完成社会动员,三者形成完整的联动机制。战争作为最高烈度的暴力手段,正是将三者深度绑定的过程——通过军事胜利保障物质利益的获取,通过政治纲领凝聚全社会的精神认同,最终实现整体政治利益的最大化。中国战国时期的齐国将领田单,在即墨被燕军围困数年,城中军民的生存利益已经到了崩溃边缘,常规的守城战术完全无法打破僵局。田单发明了“火牛阵”,成功突破敌军防线,最终收复齐国失去的全部国土。这场战术奇迹的背后,是全城军民“活下去、夺回家园”的共同利益驱动,暴力手段的所有创新,都是为了在极端劣势下实现这一核心利益目标。
三、利益形态演化与现代战争的暴力转向
进入21世纪,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战争的暴力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但其作为实现利益的暴力手段这一本质属性并未改变。传统战争以“消灭敌人有生力量、攻城略地”为核心目标,暴力的价值直接体现在肉体毁灭和领土占领上;而当代战争的暴力逻辑已经逐步从“消灭敌人”转向“支配敌人”,通过精准可控的暴力手段,剥夺对手的反制能力,迫使对方按照己方的意愿调整利益分配规则,最终以更低的成本实现自身的核心利益。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是资本全球利益矛盾的总爆发。一战持续四年,波及三十多个国家,数千万人在战争中丧生,但其最终结果并没有产生所谓的“正义和平”,只是通过《凡尔赛和约》完成了全球利益的重新洗牌:德国的海外殖民地被全部瓜分,英国、法国的势力范围得到进一步巩固,美国凭借战争中膨胀的经济实力,开始登上全球利益博弈的核心舞台。整个战争从头到尾,都没有脱离资本争夺全球利益控制权的底层逻辑。
现代战争的利益指向,已经从传统的领土、资源掠夺,更多转向对技术标准、金融规则、产业链主导权的争夺。大国之间的博弈,不再轻易触发直接的大规模热战,而是将暴力手段延伸到科技、金融、信息等非物理空间。通过技术封锁切断对手的高端产业升级路径,通过金融制裁破坏对手的货币信用体系,通过信息渗透瓦解对手的内部社会共识,这些行动本质上都是新型的暴力手段,其最终目的依然是维护自身在全球利益分配体系中的垄断地位。这种“非接触战争”的暴力烈度看似降低,但其对一个国家长远发展利益的打击力度,丝毫不亚于传统的攻城略地。
2003年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就是典型的现代体系利益驱动型战争。美国以“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出兵,表面上是推翻萨达姆政权、输出民主,但其核心利益目标非常明确:控制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维护美元与石油绑定的全球货币体系。这场战争中,美国没有像古代殖民者那样直接吞并伊拉克的领土,而是通过暴力手段更换代理人,掌控当地的能源产业和金融规则,以更低的治理成本,长期获取源源不断的体系化利益。战后二十多年,伊拉克的社会秩序长期动荡,大量平民丧生,所有的代价最终都服务于美国维护全球霸权利益的核心目标。
四、坚持以正义暴力维护核心利益的历史必然
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阶级为争取解放而进行的战争,与帝国主义为瓜分世界而进行的战争,虽然都表现为暴力形式,却在利益性质上截然有别。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阐述抗日战争的性质时,之所以断言中国必胜,根本依据不在于武器对比,而在于这场战争对于中华民族而言是求生存、求独立的正义之战。
认清战争是实现利益的暴力手段这一本质规律,对当代中国维护自身发展权益、构建新型国际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始终反对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坚决反对任何国家通过暴力手段掠夺他国利益,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只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战争的风险就永远不会消失,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暴力手段作为后盾。
从历史经验来看,放弃对暴力手段的建设,等于主动放弃自身的核心利益保障。近代中国因为军事实力落后,在鸦片战争、甲午战争等一系列反侵略战争中接连失败,被迫签署大量不平等条约,国家主权和人民利益遭到严重掠夺,这段历史深刻证明,没有强大的国防力量作为支撑,和平发展就只能是一种奢望。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研制出“两弹一星”,建立起独立的国防工业体系,正是依靠足以反制霸权的暴力能力,才为国内的和平建设争取到了数十年的稳定外部环境。
清醒认识战争的利益本质,对于正在走向民族复兴的中国而言,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和平从来不是单方面的善意所能维系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能战方能止战,准备打才可能不必打,越不能打越可能挨打。”这一辩证法揭示的正是利益与手段之间的冷静换算:当对手认定战争的成本低于其预期收益时,和平便岌岌可危;唯有使对手意识到发动战争的代价远超其可能攫取的利益,威慑才真正成立。当前,一些势力在战略上围堵、经济上压制、科技上封锁、网络上破坏,这些行为虽未诉诸直接的军事暴力,却同样是利益博弈的延续形态。对此,仅仅表达道义上的愤慨远远不够,必须从利益逻辑出发,准确判断威胁的性质与程度,以相应的手段予以回应。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首发】,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百度AI创作,侵删)
更新时间: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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