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和栏目反映,自己是淘宝商家,售卖了一台公路自行车,买家收到货后要求退货退款,邮寄回给商家的的快递,却产生了七百多的快递费。
林女士是一位淘宝商家,9月3日她售卖了一辆公路自行车给一位四川的消费者,商品原价1199元,消费者通过使用红包、平台福利等实际支付710元,买家9月5号收到商品,当天反馈称,车把、坐垫存在老化现象,要求商家做补偿。




林女士也陆续给平台上传了资料,表示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接受100元退款补偿。同时,平台来电,希望林女士给买家赔钱。直到消费者签收第9天,买家又再次提交了一些图片,并提交退货需求。



在售卖商品时,林女士表示有给对方发过不支持试骑的要求,而在注意事项的条款当中,也有显示一旦开箱安装,因影响二次销售及可能导致的商品安全风险,安装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当车子到货后,林女士进行了验货,并当场拒收。

现场,记者和商家一同致电了买家,但没有人接电话。随后,又致电淘宝平台。平台表示,现在是处理中的状态,目前没有下最终的判决。还称判决由审核部门决定,他们不能代做认定。


律师表示关于此次产生的高额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减损原则,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无权要求对方承担。消费者,如果无视商家的打包要求,导致明显增加了运费,
明显增加的运费就要由消费者承担,无权要求商家承担。

第一现场记者丨刘语舒
编辑丨李昱 审核丨 王朝晖
更新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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