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简介】:欢迎来到「民法典养成系」沉浸式普法小游戏!每一期,我们都会代入不同人生阶段的自己,在真实生活场景中做选择、学法律,解锁人生各阶段的法治守护技能。
本期解锁「60岁晚年副本」
超市门口免费旅游,你会报名吗?
现在的你,已是退休晚年,某天路过小区超市门口,大喇叭循环播报着“全程免费旅游、免费大巴、免费管饭,只要现场登记报名,每人立刻赠送一篮鸡蛋,全程没有任何消费,专门回馈老年群体”。看着现场热闹的氛围和丰厚的免费福利,不少老人都纷纷登记报名。

此时的你,会做哪个选择?
01 心动报名,跟着参与免费活动
心里默念:反正不花钱,还能领鸡蛋、出去游玩散心,这么好的福利不占白不占。大家都报名了,肯定不会有问题,放心参加就行。
02 保持警惕,拒绝低价诱饵陷阱
心里想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商家不会做亏本买卖。免费旅游、送鸡蛋都是引流套路,目的是诱导我们消费、买高价劣质产品。我坚决不报名、不贪小便宜,守住自己的养老钱。
想一想: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贪小便宜,往往会吃大亏!
选项①:旅游那天,你早上五点就在小区门口等待大巴车,十点才到景点,景点门口拍了一张集体照后,也仅仅给了半小时的参观时间,十点半带你们去了一家床垫加工厂的食堂用餐。你用餐后,厂内的员工就开始向你进行推销,五花八门的功能把你哄得团团转,你买了有快速恢复体力的功效的床垫,价值1万元。你在加工厂足足待了3个小时,晚上八点才到家。 体能-30,财产-1万,健康+0。
选项②:你没有因为免费送鸡蛋而跟风报名参加旅行团。周末你女儿一家来接上你一起去了周边的古镇,逛了园林、吃了美食,你和家人度过了愉快的一天。心情+10,健康+5。

普法小课堂
让《民法典》来告诉你,为什么这么选
01 知识点1:诱导消费、强制交易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愿消费、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通过捆绑福利、虚假宣传、现场洗脑、变相施压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非自愿以高价购买劣质商品,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遭遇此类套路,购买了高价劣质、三无产品,老人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还可依法主张赔偿。
02 知识点2:天下没有免费的商业福利,低价必有套路
正规旅游、出行服务都有运营成本,大巴、餐饮、场地、人工都需要费用,但商家不仅免费提供服务还赠送礼品。这类看似完全不盈利的活动,真实目的只有一个:用鸡蛋、米面油等小礼品降低老人防备心,再通过短途旅行集中洗脑,诱导、强制老人高价购买保健品、治疗仪、三无产品,赚取高额差价,收割老年人的养老积蓄。

给老年人的暖心提醒
1. 坚决不贪小便宜:凡是街边“免费旅游、免费领礼品、专属老人福利”,一律提高警惕,小恩小惠背后必定藏有消费陷阱。
2. 陌生活动不参与:非官方、非社区组织的街边集体活动,尤其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集中宣讲、外出游玩,尽量不参与、不登记个人信息。
3. 大额消费多沟通:遇到陌生人员推销产品、诱导消费,不要当场付款,及时和子女、家人沟通,遇事留存证据,被骗及时维权。
恭喜你完成「民法典养成系」全系列普法小游戏!从幼年认知自身权利能力、少年校园肖像权保护、青年民间借贷风险规避,到老年生活防诈维权,四期普法完整覆盖人生全周期法律场景。学法懂法,不为争对错,只为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幸福!本系列普法栏目圆满收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更新时间:202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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