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一个闷热的工作日下午,在有些污浊的窗子外面,是郁郁寡欢的天色和略显躁动的长安街。忽然觉得,蛰居多年来已经习惯了或在地下穿梭,或在车内焦躁地按着喇叭的躯体,原来已经很久都没有感受过这条曾纵贯北京东西两端的大道。它还是那么宽阔,那么拥挤,那么一本正经,那么热气腾腾。和我十八年前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它时一模一样。
那个盛夏之夜,香港回归,北京市民涌向长安街,迎接语言混杂的洋气亲戚重回故乡,庆祝祖国终于不用在捂着曾经被扇肿了的脸颊。那天的长安街,被人群和自行车从复兴门堵到建国门。那天的我,一手举着一面旗帜,单纯地产生了很多以为。


资料图:1997年7月1日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会场。中新社发

1997年,香港回归倒计时零分零秒时,北京天安门广场参加联欢的人们挥舞国旗、区旗热烈欢呼
80年代末生人的我,究竟接受了多少北京的传承,我自己也很困惑。很多影视作品的里关于北京的刻画,我并不觉得熟悉。我觉得我的童年,只是一个个波澜不惊的冬夏焊接在一起,在焊花的疤痕中,开出了风轻云淡的春秋之花。可能是少年对于故乡观念的淡漠,一顿饭一张床并不能在一颗无所挂念的心中引出什么惆怅的牵丝。我觉得成年之后对于故乡的怀念,也只是对逝去年华无可下手的追思。
小时候曾做过离开中国的打算,所以我和这座我出生的城市、我父母出生的城市并不曾刻意培养过感情,也没有产生太多羁绊。后来因为种种变故,留洋的终没能得以实现。当我意识并开始接受:“之后很多年,甚至一辈子可能要与这座城市相依为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与北京的生疏。于是,我开始努力从细微的点滴寻求与这座城市的牵连。却发现,儿时的那个北京,我的故乡,它不见了。
我不像小说和影视作品中的北京小孩一样住过胡同或大院。童年时先是住白纸坊一带的简易楼,这种简易楼当时在北京遍地都是,是建国以后各单位为员工建起的宿舍。一般是二到三层,几户人家公用一个厕所,当然也没有浴室。因为是低层建筑,所以挑高倒是不矮,房屋格局也算南北通透,就是楼前一条地下水道时常破裂,搞得屋里屋外屎尿味一片。后来搬入楼房,才算与屎尿童年彻底告别。

《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的北京

《找乐》中的北京

《十七岁的单车》中的北京
后来搬到复兴门外一公里的一片部委小区,能住到这里,是因为一个我毫无印象的长辈曾在该部做事,所以这所住宅让他的后辈得以居住,后来又可以自己买下,虽然那会儿房价只有三千,家里为了买这套房还是借了钱。这栋楼一共十二层,当年已算高层建筑,我家住在五层,窗子冲东。因为一二层是商用,所以高一些,我家窗子的视野,相当于一般楼房的六层半。我可以看到东边很远的地方,很远的天,和很远的云遮住的很远的月亮。那时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漆黑的夜空,在没有月亮的晚上,可以看到点点星辰。
每有庆典,可以清晰完整地看到在天安门上空炸裂的烟火。在安静的时候,可以听到电报大楼在整点时刻传来东方红的钟声。看到成群的乌鸦呼啦一下腾起,在夕阳里聚聚散散。后来,在不远的东边,有了一座座的大楼,后来有了金融街。大楼上有点点闪烁的光亮,提醒着过往的飞机,它们的挺拔与高耸。后来金融街上有了一片光亮,整夜照耀这天空。
从此,我再没能通过这扇窗子,看到过星星。再没有看到过群飞的乌鸦,也再没听到过电报大楼的钟声。后来,天安门上空很少再有烟火,而我,也目不能及十里外的回忆。

(最近的那个楼是传统的6层建筑,在远处一点的,就是金融街了。)
童年的我,没游过故宫,没爬过长城,零星去过北海颐和园,除了对那种一根签子上穿一个肠,外面裹一圈面包的热狗有闪烁的记忆以外,并不能深刻体会这些写在语文课文里的皇家园林是如何的雄伟壮丽。倒是对每一个公园里发生过得悲伤故事兴趣盎然,北京的每个园林里,总是蕴藏着不得善终的灵魂,自怨自艾地诉说着无人关心的身世。
从老宣武区搬到西城,对于年幼的我来说,也是地域的变迁,并没有气质的改变。那会儿并不觉得南城是如何的“江湖”,也不以为西城是多么的精英。我最多也只是淘气的男孩,不像那些成天在外奔跑的少年,每人口中都有一个“老炮儿”的名字。哦,那会儿我还不曾听过“顽主”这个词,同样,也不知道什么是“瓷器”,什么是“尖果儿”。“拍婆子”也是在后来的影视作品中得知的,那会我们就说“泡妞儿”,和现在一样。
黄口舞勺之时,我除了上学没有去过太多别的地方,家教颇严,任何活动都有严格时间限定,看指定的电视节目、只限于小区内的自由活动、和被认可的好友进行被监听的电话交流。只有学习时间是无限的,阅读算是自发的娱乐项目。初中有次写情书被发现,羞愧难当,于是搞什么“离家出走”,也只是从月坛走到了西直门,那是我每天上下学的路线。除了这条路,其他地方都是陌生的,我走不到别的地方。

电影《顽主》剧照
有个亲戚住在双井,每次去她家都是乘坐空空荡荡的1路公共汽车,先顺着长安街东行至大北窑,然后换车,往南一拐。这段路我从来都觉得异常遥远,那会儿晕车的厉害,经历这段行程总是异常艰辛,吐得掏心掏肺。我不确定那时有没有最初的国贸,只觉得大北窑一带异常荒芜,让我不自觉地想起“北大荒”一词。所以每每经过这里,我总是觉得人在东北,恍若他乡。
还有一次,一个家境殷实的朋友有一个当时让所有男孩都无比羡慕的彩色游戏机,摔坏了屏。他说要扔掉,我觉得可惜,他说那给你吧,要是修好了你就留下吧。我如获至宝,在那个周末就拉着我妈找地方去修,先去了天外天,又去了官批,好像还去了天意,都不能修理。现在想想,那可是原装进口的高级走私货,哪家会有配件?于是第二天决定去中关村碰碰运气。那会儿我家还没有电脑,中关村也刚小有名气。又是一段遥远的旅程,我因为兴奋和期盼甚至忘了晕车。到了中关村,只记得净是一间间二层的简易板儿房,无数操着奇怪口音的人兜售光盘和我叫不出名字的部件。那会我所认识的电脑,只限于少年科学画报里的介绍。那次的结果当然是失望而归,从此中关村给我留下了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印象。
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我所看到的,是奄奄一息的北京,和已经降临的奥运之都。

《人民日报》的号外:北京申奥成功 来源:人民日报
下
一座城市的文化是什么?可有一座城市是自由之都?
有一次和一位他乡朋友聊天,被问到了“你们北京人是不是都特别有优越感”这个问题。我说,一个想快乐的悲伤之人,喝醉了酒,就觉得自己真的快乐了。然后发现,“长醉不愿醒”这个状态不只是“但愿”,竟然真的可以实现。于是,他就再也没有醒来。外人看他,有人觉得他是真的快乐了,有人觉得他是更加悲伤了。
北京人啊,这本是个不存在的群体。有点像美国人,北美大陆原本有多少人?后来有了美国,没了原住民。有野心的冒险家们去了北美,建立了美国,还兴起了一个本不存在的名族,又有哪个民族是本来存在的呢?在中国,北京是一间办公室,北京人是一种职称。有职称的人死掉了,他的后人有的接过了衣钵,有的就此没落。你听北京话,是最没有特点的中国话。那些所谓的传统,不过另一种语言的音译。上海人,广东人,深圳人,又都在哪里呢?
北京真的是缩小了的中国,再没有一个城市能如此完整地重现中国的模样。上海似欧洲,广东如北美,东北像极了俄国。而更多的地方则是处在一种四不像的状态,是中国的各个姿态中的一个,却都不完整。
在北京,你可以找到中国任何一个活着城市的样子。因为在北京,你可以遇到任何一个城市的人。一个城市的样子,不是这个城市里的名胜古迹,那些建筑是这个城市死前为自己建造的陵墓;也不是这个城市写在教科书里的历史,那些历史是无法佐证的故事;同样不是那些只传承在嘴上的习俗,这样的习俗已走到最后时刻,很快就会在火化中尸骨飘散。
北京,一所千百年来受尽凌辱的城市。一次次被铁骑踏破的江河,在北京混成一片血水之海,注入在四九城的城墙里,炫耀着杀人的本事。在那还没有五十六个民族的时代,北京如一个不老的美人,被操着各种语言的君王霸占。她沉默着收拾好被撕碎的罗绸,安静地披上君王扔给她的还有血气的兽皮。站在王身后的北京,和时代一起,看着王的衰老,死亡。再沉默地收拾好被被磨破的兽皮和旧王的尊严。然后把它们一起放在一个叫做文明的盒子里。
历史如此暧昧,让人相信任何情感都可以被爱所包容,都值得尊重。北京的文化,是对一次次凌辱的记录。

一个城市的样子,就是还活在这个城市里,人的样子。任何对于曾经辉煌也好,衰败也罢的描述,都代表不了一个活着的城市,或者说,一个活着的民族。不信你们看看现在的希腊成了什么样子。要还是不信,不如去照照镜子。
一个活着的人,站在他并不熟悉的祖先灵位面前时,能想到的,似乎也只有祈福与保佑,祈祷祖先保佑他们无能子孙那并不牢靠的幸福。一些人似乎习惯回忆“当年”的景象与故人,然后在这回忆中灌输大量的、深沉的足以使时间倒流的感情。而对于现在,我们活着的这个时代,通常会做出嗤之以鼻的表情。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虚伪的爱。这就如同对于中学时代爱恋之人的回忆,更多时候,那个人在现实中已变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不易相处,又别无选择,是北京人,乃至整个中国人最普遍的态度。“将就着过”不是因为还有多强的感情羁绊,而是改变习惯实在是件艰难的事,“变的更好”的吸引力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事实上,只有两种因素能迫使人去改变现状,一个是饿得要死,一个是怀有强烈信仰。因为在这两种状态下的人,都觉得自己活的没个人样儿了。
人的人样儿,只有在文明状态下才能体现出来。判定文明的高度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比照过去,如果觉得过去越是野蛮,那么说明现在越是文明。但有趣的是,越是文明的地方,野蛮的法则就越是有效。也许,“野蛮”这个字眼过于贬义,那么不如用本性来代替。所有的本性逃不出“适者生存”。要知道,“适者”唯一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在人类文明游戏下,没有一条原则是真理一样的存在。相反,剥离了文明的外衣,自然法则却样样都是铁则。在北京这人山人海的城市里,每个上路的人都要与太多人摩肩接踵,磨着磨着,就磨破了文明的华服,露出了赤裸的本性。
我怎么可以如此描述北京呢,她可是我的故乡啊。这句话多么的奇怪,好像在这里出生的孩子,是没有故乡的。

故乡,是一片旷野,白天有阳光,晚上有繁星。而北京是一间屋子,屋里有灯,一直亮着,桌子下面的影子,一直暗着。光能照到多远,影子就能触及多远。屋内家具的影子,爬出窗外,映在了旷野里,压住了别人的故乡。进了这间屋子,要么成为光源,要么被光源照耀,要么成为影子。当然,还可以走出屋子,回归旷野。但是我不是从旷野中来,所以只能要么被照耀,要么成为影子。困了,也只能在影子里睡会儿,稍一翻身,又被晃醒。我想问长辈,怎么能安稳地睡眠。但又不忍心开口,因为他们看那光看了太久,已被晃瞎了眼睛。后来我知道,在满是光亮的屋子里,是睡不了好觉的。
我也许是真的不爱北京吧,因为我总是想起小时候,鸽子从屋顶飞过时长鸣的哨声,那哨声能一下就掏空当时那颗小小的心房。而我,从此以后,再也不曾感受到何为悠扬。
更新时间:2026-04-18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