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鲁网5月8日讯(记者 王玉龙)5月7日,潍坊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即日起对《潍坊市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6日。

《条例》共五章五十八条,是潍坊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构建旅游发展促进体系,旨在解决旅游业发展中部门协同不足、中心城区首位度不高、产品适配性不强等现实问题,发挥旅游业“一业兴、百业旺”的综合带动作用。

《条例》明确,潍坊旅游发展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的原则,着眼构建“山海城”全域旅游格局,推动南部山区生态旅游、东部海洋休闲旅游、中心城区文化旅游的一体化发展。突出“近悦远来、主客共享”的文旅新生态,着力打造与“更好潍坊”相匹配的文旅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条例》设专章规范规划促进和资源开发,强调对沂山山地资源、恐龙火山地质资源、河湖湿地资源、海洋渔盐文化资源、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红色旅游资源等系统保护与活化利用。明确提出——

依托十笏园、青州古城、坊茨小镇等特色文化片区,推进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有机更新与旅游转化;

依托郑玄、贾思勰、李清照、郑板桥、陈介祺等历史名人资源,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名人文化旅游品牌;

高质量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潍坊段)建设;

培育“潍坊象”“恐龙”等特色原创文化IP,推动非遗与旅游全链条融合。

围绕产业促进和融合发展,《条例》推出系列创新举措,明确提出“文旅+百业”“百业+文旅”的发展导向,推动旅游与农业、工业、交通、体育、会展、科技、康养、教育等深度融合。

交文旅融合:优化“齐鲁天路”,发展自驾游、低空旅游、房车露营、漫游小火车等,推动“服务区+旅游”;

农文旅融合: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培育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新场景,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

工业旅游:鼓励利用工业遗产、老厂区开发工业博物馆、研学体验中心,鼓励企业开放生产车间;

影视+旅游:依托坊茨小镇等打造影视文旅融合示范基地,以影视流量激活文旅市场,推动影视文创产品研发;

夜间经济:发展夜游、夜购、夜演、夜市,鼓励公共文化场馆延时开放,因地制宜发展“水上夜游”文旅产品;

赛事与会展: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演出去旅行”品牌,提升潍坊国际风筝会、寿光菜博会等重点展会旅游效应,拉长游客停留时间;

研学与康养:建设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发“行知潍坊”品牌,将研学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利用山林温泉、中医药资源发展康养旅游,开发银发旅游产品。

《条例》还从用地、财政、金融、人才、交通、数字化、信用监管等方面系统强化服务保障。

用地保障:统筹安排旅游发展用地,鼓励利用荒山、荒地、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

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长效机制,鼓励文旅企业上市融资;

交通便利化: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开通旅游观光巴士和公交专线,推进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鼓励机关单位节假日免费开放内部停车场;

智慧旅游:依托市级智慧文旅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门票预约、线上导览、气象预警、停车引导等服务;

投诉快处:旅游投诉六十日内作出处理,节假日实行快接快处机制,会同12345热线平台快速响应;

入境便利:推动外语标识规范化建设,实现入境游客住宿、交通、预约、支付、离境退税等事务办理便利化。

《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潍坊旅游业进入法治化、品质化、融合化发展的新阶段,将为加快建设旅游强市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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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09

标签:旅游   征求意见   潍坊市   草案   条例   潍坊   文化   资源   交通   齐鲁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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