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取缔希拉穆仁草原“网红越野车”非法旅游体验项目的公告
广大游客、各旅游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决整治无营运资质、安全隐患突出、价格虚高、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市场良好秩序,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面取缔希拉穆仁草原“网红越野车”非法旅游体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取缔非法营运项目
凡在希拉穆仁草原范围内,以“网红越野车”“草原冲浪”“草原穿越”“草原自驾”等名义开展的载客经营活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未按规定投保相关保险,使用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均属非法经营行为,一律依法全面取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二、严禁招揽组织参与非法项目
各旅行社、导游、度假村、牧场及其他旅游经营主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揽、组织、推荐、引导游客参与上述非法越野车体验项目,不得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客源、场地、宣传、推介、结算等协助。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联合执法从严查处违法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将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对非法营运、违规上路、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非法改装、超速超载、破坏草原生态、价格欺诈、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鼓励广大游客和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环境。
四、引导规范转型培育新业态新场景
各经营主体须立即停止非法越野车项目,主动拆除相关宣传标识,清退违规车辆,全面落实整改要求。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完备经营资质、规范安全管理、健全保险保障、严格明码标价,提供合规合格、质价相符的优质旅游产品。支持立足草原生态保护与民俗文化传承,积极培育生态观光、民俗体验、草原露营、马背文化、研学旅行、亲子休闲、康养度假等安全规范、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的旅游新产品、新场景、新线路,推动希拉穆仁草原旅游高品质、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达茂联合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6年5月24日
来源:英雄达茂
编辑:贾丽娟
更新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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