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日前

财政部、税务总局

联合发布

《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扣缴办法》)

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

境内自然人发生7类应税交易

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

要为其扣缴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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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7

标签:财经   境内   自然人   增值税   财政部   代扣代缴   单位   价款   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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