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6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院就美国康宁公司诉TCL及相关企业侵犯其玻璃基板专利EP3296274案作出一审判决。
最终认定TCL在德国提供、投放市场和使用的玻璃基板,尤其是嵌入电子设备的液晶显示器中的玻璃基板,符合康宁专利权利要求1所覆盖范围的产品都涉及侵权,禁止在德国销售。并要求TCL在六周内,召回和彻底移除自2023年4月26日以来已投放市场的上述侵权产品,并向康宁提供侵权产品的市场销售信息等。
TCL对涉案专利曾经提出过无效请求(撤销反诉),UPC曼海姆地方法院在一审中合并审理,最终维持了康宁专利的有效性。
本案最初由康宁于2024年12月19日向UPC曼海姆地方分院提起,被告包括TCL、海信与LG等多家电视制造商。但是LG和海信在程序中先后与康宁达成了和解,撤销了诉讼。只有TCL一家坚持到了最后。

这场看似是康宁对电视厂商的维权,其核心则是康宁意图绞杀中国玻璃基板产业发展的关键之战。
因为TCL、海信和LG的玻璃基板均是外部采购,玻璃基板这一市场长期被美国和日本企业所垄断。
美国康宁公司占据了全球一半的市场份额,其次为日本旭硝子、电气硝子,2023年,两家日本公司占比分别为23%、17%。
目前中国的彩虹集团是国内唯一具有玻璃基板生产能力的自主企业,2024年全球市占率大约是3.5%。其为群创、TCL华星、京东方和惠科进行非常少占比的供应。
于是,在康宁起诉TCL、海信和LG的同时,康宁真正的目的其实是绞杀彩虹的供应链,因此在同一天也向UPC曼海姆地方分院起诉了彩虹显示设备公司以及惠科和TCL,但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之中,由于两案法官相同,因此预期本案的结果对于中国企业可能也并不乐观。

因此,从中国产业发展安全角度来看,这是一场必打之战,今天不打,十年后也要打,早打比晚打好。哪怕就是输,也最终一定要迈过专利这道坎。
实际上,不仅在欧洲,康宁和彩虹的大战还在美国和中国有平行诉讼。
2024年12月,康宁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彩虹集团,及其客户海信、TCL华星光电、惠科等发起了“用于液晶显示器的某些玻璃基板、含有该基板的产品及其制造方法”337调查(337-TA-1433),旨在将彩虹集团的产品排除出美国市场。
涉及到康宁在2005年发布的核心产品EAGLE XG®玻璃基板。这是一种无碱硼硅酸盐玻璃,代号MIE301,专为高性能LCD设计。关键的是这是一种环保材料,几乎不含重金属(砷、锑、钡或卤化物)。并采用了康宁先进的溢流下拉法工艺。在半导体领域,可以替代肖特玻璃的AF32。康宁正是在这些技术方面用专利牢牢占据核心节点,导致后来者很难拓展市场。
近日,美国ITC对该案做出初步裁决,认定彩虹侵犯康宁的两件专利,但是彩虹重新设计后的产品已经符合要求,这为彩虹规避专利风险和继续拓展市场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但是双方更关键的涉及商业秘密的337调查,即将在今年6月迎来初步裁决。
更新时间: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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