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顺应人口发展新常态、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人口大省,山东始终把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摆在重要位置,打出一套覆盖生育、养育、教育全链条的“组合拳”,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千家万户,为全国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山东样本”。
真金白银的投入是生育支持的基础。山东全面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补贴,215万家庭已完成申报,资金拨付进入最后阶段。政策设计突出普惠性与便民性,不区分孩次、城乡统一标准,线上“3分钟申领”“一键续领”与线下窗口兜底相结合,让好政策真正好落地。同时,山东将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切实降低生育医疗成本。
全链条服务保障是生育友好的关键。山东两次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产假延长至158天、增设10天育儿假、15天陪产假,2025年又将婚假延长至最长18天。大力发展"1+N"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推广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等多种模式。近日发布的《山东省母婴安全赋能行动计划(2026—2030年)》,更是推动医疗服务从“被动应急救治”向“主动全域防控”转变,全方位守护母婴健康。
多维度配套支持是政策落地的保障。山东在住房方面,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以上,允许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在教育方面,推行“长幼随学”办法,持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在就业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弹性休假方式,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
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山东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才能真正让育龄人群“愿生、敢生、能生”,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 梁姗)
编辑:刘梅梅
更新时间: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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