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共被罚款193万元。
其中,对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75万元;对邹群、郭伊龙、曾衍欣分别给予警告;对吴宏、涂相云、温清华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作出决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伍群珍)

来源:大江新闻-赣商频道
更新时间: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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