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公告称,2023年12月,其全资子公司超讯设备与济宁宁华签订《销售合同》,后因合同执行分歧,济宁宁华就未供货部分预付款1.74亿元及违约金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因同一债权、法律关系属重复起诉,驳回原告起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更新时间: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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