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啦!

嵩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学前教育集团

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为做好嵩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学前教育集团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指导意见及园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 小托班: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含2月29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及活动的适龄幼儿。

2. 小班: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及活动的适龄幼儿。

3. 中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及活动的适龄幼儿。

4. 大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及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温馨提示:目前各园区中大班仅剩少量空余学位,有入学需求的家长可自主选择园区报名入学。

三、招生时间及招生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15日,额满即止。

2.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5月18日——6月30日工作日内,家长根据实际情况于上班时间(8:30——11:30,14:30——17:00)携带幼儿及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所选就读园区办理确认手续。

四、报名材料

1. 户口簿: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大、小)及复印件(复印户主信息页、父亲/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页、入园幼儿信息页)一份,滨河馨苑小区、圆山馨苑小区、嵩兰馨苑小区适龄幼儿需同时出具拆迁安置手续证明原件一份。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房产相关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档案摘抄表、房屋信息查询摘抄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有效拆迁安置证明材料等其中一种)原件及复印件。同老人(指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可提供老人的房产证明。

3. 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范围:幼儿信息及所有接种记录)一份。


五、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六、收费标准

1. 保教费:据嵩发改通〔2018〕16号文件执行,公办园学位(奎作龙园区、圆山路园区:400元/月/生,嵩兰馨苑园区:320元/月/生),民办园学位600元/月/生。

2. 伙食费:16元/天/生。

七、其他事项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实际情况按意愿选择入学(请于网络报名时将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包括工作证明原件、单位开具的子女入学函原件、户口簿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若相应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尽量满足家长意愿,在集团内部各园区间进行调剂。

3.现场确认过程中请家长务必看护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幼儿安全,所有安全责任一概由家长全权负责。

4.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报名人提交材料时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提供虚假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入园资格。

5.现场确认时请各位家长服从幼儿园安排,合理计划报名时间,不聚集、不扎堆,确保安全。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幼儿园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规定,严守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管理工作,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流程,力争本次招生工作圆满完成,本招生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嵩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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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直机关幼儿园

编辑: 李艳娜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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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18

标签:育儿   嵩明县   秋季   幼儿园   学期   机关   幼儿   原件   户口簿   复印件   家长   材料   子女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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