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潮州监管分局关于陈美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6年09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潮州监管分局关于陈美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潮金复〔2026〕16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广发银行汕头分行关于核准陈美珍任职资格的请示》(广发汕报〔2026〕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美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潮州监管分局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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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30

标签:财经   潮州   广发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分局   银行   金融   国家   陈美珍   汕头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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