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夏津县汇安新能源被山东能源监管办处罚

6月5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对夏津县汇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出罚单(鲁监能罚〔2026〕4号),罚款47万元。处罚事由为“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夏津县汇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注册资本1.9亿元,法定代表人肖风格,系山东能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邱希国。

公开信息显示,夏津县汇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在夏津推进一个风电项目。

中核汇能夏津165MW集中式风电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核,今年1月获得了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该项目位置涉及苏留庄镇、银城街道、雷集镇、新盛店镇、北城街道,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土地协议出让,供应面积2.1113公顷,土地使用权人确认为夏津县汇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约定开工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竣工时间为2028年9月24日。该项目旨在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推动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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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12

标签:财经   夏津县   安新   能源   山东   手续   夏津   有限公司   街道   集镇   风能   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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