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百岁老人带父母进店用餐全免单”4月24日,山西太原一烤肉店打出的这则另类宣传语在网上流传开来,引发热议。对此,店家回应大皖新闻记者称,是在“玩梗”,为的是提升门店曝光度,尚无百岁老人带父母来就餐。

烤肉店打出另类宣传语
视频画面显示,在一家名为今喜家牧场烤肉的店铺前,两名工作人员手持写有“100岁老人带父母进店用餐全部免单”字样的横幅,进行宣传。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个疑似该店工作人员运营的账号已连续两天发布该视频,相关内容在网络广泛传播,引发热议。有人认为该宣传语新奇,但也有人认为该宣传语不切实际,是噱头。
该账号所带的定位显示,该店为今喜家烤肉太原晋阳街店。
4月24日,大皖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了该店,工作人员证实,该宣传语确实是店内所打出的,是为了“玩梗”,提升门店曝光度,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百岁老人带父母来就餐。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视频播放量已达20万,因为是刚发布不久,实际引流效果还有待观察。对于网上不同的声音,接下来他们也将进行关注。
律师解读:存在多重法律风险
4月24日,针对此事,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周兆成,其认为,从广告法视角看,这个看似新奇的营销话术,实则暗藏多重法律风险 。一是涉嫌虚假宣传与引人误解,《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由此来看,该宣传语存在两大问题:一方面客观上无法实现。从生物学来看,100岁老人的父母几乎不可能在世,这种“绝对不可能兑现”的承诺,本质上是虚构的服务内容,符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虚假广告的构成要件 。另一方面是主观上误导消费。虽为“玩梗”,但普通消费者可能被“免单”噱头吸引到店,却发现根本无法享受该优惠,属于典型的“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周兆成介绍,从另一方面来看,该宣传语违背公序良俗,触碰法律底线。《广告法》第三条要求广告以健康形式表达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该宣传语存在双重不良导向:一是以“百岁老人有在世父母”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设定制造噱头,消解了敬老孝亲的传统文化内涵;二是利用“免单”诱惑引流,却设置根本无法达成的条件,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损害商业伦理 。
周兆成表示,此举面临的法律后果是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风险并存。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若消费者因该宣传被误导到店消费,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惩罚性赔偿,要求店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周兆成提醒,商家“玩梗”营销需坚守真实性、合法性、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条底线。创意不是违法的挡箭牌,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这类“奇葩宣传”的监管,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 韩喻
编辑 陶娜
更新时间: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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