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碧青
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的困扰,孩子写作业敷衍拖沓,抱着手机刷视频、打游戏停不下来,熬夜上网、抗拒沟通,没收手机就情绪失控。不少人误以为这只是孩子贪玩,实则大概率已经陷入网络沉迷。合理管控孩子上网、预防网络沉迷,是家长和学校的法定责任,更是青少年自我成长的必修课。

很多家长存在认知误区:觉得孩子偶尔玩游戏、刷视频就是沉迷,实则二者有清晰边界。
未成年人长期过度投入网络空间,对手机、网游、线上社交产生强烈心理依赖,自身完全无法自主控制上网时长,上网行为挤压学习、睡眠、社交、户外活动全部正常生活,甚至刻意逃避现实人际、学业压力,这才是需要干预的网络沉迷状态。
简单对照自查,孩子出现任意多条就要及时介入引导:
1、每天无节制连续上网,主动放弃户外运动、课外阅读;
2、上课走神、作业拖延,成绩持续下滑,把失败归咎于现实;
3、缺少手机就烦躁易怒、情绪失控,偷偷借用他人设备上网;
4、刻意隐瞒上网内容,昼夜颠倒,视力、睡眠持续变差。
正常利用网络查资料、线上听课、适度休闲是数字时代刚需;但当网络变成逃避现实的 “避风港”,就已经突破健康使用底线。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从来不是单一问题,是平台吸引力、现实生活缺失、多方监管缺位三重因素叠加,普法中也明确家庭、学校需针对性补齐短板:
1、网络产品天然具备成瘾设计
短视频、游戏依靠即时奖励、剧情刺激抓住青少年注意力,丰富社交玩法、各类福利弹窗持续勾起好奇心,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很难主动主动下线,平台虽设置青少年模式,但仍需要外部约束辅助。
2、现实生活缺少情绪出口
当下学生普遍背负较重学业压力,同学矛盾、亲子沟通缺位、课余生活单调,孩子在现实中得不到认可与陪伴,只能到虚拟世界寻找成就感、归属感,久而久之形成依赖。
3、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管双重薄弱
未成年人自控、信息辨别能力尚未发育完全,面对网络诱惑抵抗力不足;部分家长忙于工作疏于陪伴,学校网络素养课程普及不足,双重监管空白,让沉迷有机可乘。

学业上,孩子注意力涣散、作业拖沓,成绩持续下滑,严重者荒废学业。
身心上,长期看电子屏幕损伤视力、颈椎,熬夜上网打乱作息,还容易引发焦虑、孤僻等心理问题。
社交上,孩子沉溺虚拟世界,逐渐脱离现实人际,社交能力持续弱化。
价值观上,网络良莠不齐的不良信息,容易误导孩子,造成三观偏差、行为失范。

预防网络沉迷不是某一方的责任,法律构建 “学生 + 家庭 + 学校” 三维防护体系,每一方都有清晰可落地的行动准则:
(一)未成年人自身:守住自律第一道防线
1、提前规划上网时长,和家长共同制定每日用网时间表,优先完成学习、运动、家务,再分配少量休闲上网时间,杜绝通宵、不间断刷手机;
2、明确上网目的,上网优先查询学习资料、观看科普内容,主动避开无意义刷短视频、无休止打游戏,不被算法推送的娱乐内容裹挟;
3、丰富线下生活,主动培养运动、绘画、阅读等爱好,多和家人散步、和同学线下玩耍,填补课余空白,减少对虚拟世界的心理需求;
4、主动提升信息辨别力,遇到暴力、低俗、虚假内容一键划走,不跟风转发、不盲目模仿,遇到网络困惑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
5、强化自控意识,主动远离诱导充值、私下交友的陌生线上社群,拒绝绕过青少年模式、偷拿家长手机上网。
(二)家长监护人:履行法定监护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监护人必须主动监督、引导孩子上网,不能简单粗暴没收手机:
1、以身作则,不在孩子面前无节制刷视频、打游戏,树立健康用网榜样。
2、手机、平板统一开启青少年模式,设置每日时长限制、消费拦截,过滤不良内容。
3、多高质量陪伴,周末带孩子户外游玩、运动,主动沟通学业、心理烦恼,填补孩子情感空缺。
4、订立家庭上网公约,温和约定奖惩机制,不用打骂、冷暴力方式制止上网,避免激化亲子矛盾。
5、定期和学校同步孩子上网状态,发现沉迷苗头及时家校联动干预,必要时寻求心理辅导。
(三)学校教育方:落实网络素养普法教育
1、常态化开设网络安全、防沉迷主题课堂,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融入日常法治教育。
2、老师细致观察学生精神状态、课堂表现,快速识别沉迷信号,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沟通。
3、丰富校园课后活动,社团、体育、手工活动全覆盖,引导学生把精力投入现实兴趣。
4、定期开展普法宣讲,以案释法讲解网络沉迷、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相关法律后果,筑牢学生法治意识。
网络是助力学习成长的工具,不该捆绑束缚青少年的青春。预防网络沉迷不是一时管控,而是长期的正向引导。
家长别只做 “手机管控者”,多做孩子的陪伴者;学校别只抓成绩,同步抓好网络法治教育;青少年也要学会自我约束,分清虚拟与现实的边界。
愿每个孩子都能理性用好网络,远离沉迷陷阱,在法治守护下,向阳成长、清朗上网!
律师简介:
田碧青律师,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长期深耕未成年人全周期法律事务,涵盖涉罪未成年人辩护、未成年性侵 / 猥亵被害人维权,全程跟进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 同时担任多家监狱法律援助专家、河北省“引航青春、法护成长”青少年法治宣讲团成员。
更新时间:2026-08-05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