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和发展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着力实现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根据指导意见,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各方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加强监管和防范处置风险“组合拳”,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此外,指导意见在健全私募基金规则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同时,进一步提出了推动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的若干举措。
证监会: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监管工作 持续加大对私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6月5日,据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于工具属性较强的私募基金,更要突出强监管和防风险。
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私募基金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私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至2026年一季度,对180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9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将86条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共注销544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加强私募基金监管有利于及时清除害群之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也有利于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履行信义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信心,为私募基金行业长期规范发展奠定基础。
《指导意见》充分体现强监管理念,对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明确一系列具体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构建私募基金综合监管体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要统筹总体布局,并在支持私募创投基金和并购基金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引导私募证券基金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角度提出了若干支持规范发展的措施。要求在登记备案、持续监管等各环节落实好文件中扶优限劣的相关要求,多措并举,一方面加大对不满足相关要求的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机构和产品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推动其真正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耐心资本”。
《指导意见》与国务院办公厅《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共同组成私募基金领域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邱悦
初审:姬广忠
复审:李慧龙
终审:薛晓冬
更新时间:2026-06-10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