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议史纪
编辑 |议史纪
“圆明园文物回家”,法国国民议会投票,关于归还殖民时期非法获得文物的法案,现场投票结果:170票赞成,0反对,0弃权。
平时一项普通改革,在西方议会里都能吵得面红耳赤,这次居然“全场同意”。
当年骂英法联军是“两名强盗”的维克多·雨果,大概也想不到,自己在1861年写下的那封信,会在165年后被法国议员当场朗读,当作阐述立场的依据。
这次法国为什么突然想清楚了?圆明园文物终于要回家了?

4月13日,法国国民议会对一项专门处理“非法获取文物”的法案进行表决,结果是170票赞成,没有反对票,也没有弃权。
按这部法案的设计,只要能证明某件文物是在1815年到1972年之间,通过掠夺、强迫、偷运、欺骗等方式获得,而且当事国家政府提出正式追索,法国方面就可以启动归还程序。
这一步的意义在于打破了过去“每件文物都要单独立法”的做法。
以前在法国,博物馆里收藏的东西被视为不可转让的国家财产,哪怕就一尊小雕像,也要专门通过一部法律才能合法送回原属国,过程又慢又复杂。

再看法案里几个关键条件。第一,只接受国家层面的正式申请,个人、社团、基金会之类暂时不在范围内。第二,接收国要证明有能力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进行保管,要保证文物能对公众开放展示。
第三,法国会定期公布一份被怀疑是非法获得文物的名单,让一些库房里的东西重新暴露在人们视线之中。
表面看,这是在给自己挖坑,实际操作中,它起到的是“筛选”和“把控”的作用:谁可以来要、能要什么、要回去之后打算怎么处理,全在事前通过条件设置控制住。
申请主体限定为政府,是为了对接口径统一,减少纠纷;保管条件和公众开放要求,则既是保护文物,也是防止文物被转入私人藏室甚至黑市。

那法国是不是可以借口“你家博物馆空调系统不达标”“安防系统不够先进”来拖延归还?从法律文本看,确实会留下技术层面的争议空间,以后谈判桌上肯定少不了这类拉锯。
再往前倒一点,就更容易理解这次投票为什么会如此整齐。
过去几年里,法国已经陆续通过了一些针对具体国家、具体文物的小范围法律,比如把贝宁王宫的部分文物、塞内加尔的部分文物和前殖民地的人类遗骸送回去。
2026年3月,一面在殖民时期被掠走的“会说话的鼓”已经正式归还科特迪瓦。这些单次操作不断累积,国内舆论、非洲国家、国际组织都在盯着,要求拿出更系统的解决办法。
无论个人态度如何,在当下的大环境里,继续强撑老思路的成本太高。用一套可控的法律工具,打包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既能给外界一个交代,也能为自己保留一定余地。

从表决结果看,各派别在评估成本收益之后,都选择了同一边。
讲到这里,有人会问:那圆明园文物呢?是不是这几个月就能打包回北京?现实情况没那么快,但方向已经非常明确。
因为圆明园被洗劫的时间本来就在法案框架之内,当年清政府也存在、继承关系也清楚,相关文物大多在公开馆藏中,追溯和归属都不难界定。
只要中方提出正式追索申请,并按照法案里要求完成技术层面的沟通,这批文物的回家之路大体是畅通的,剩下就是程序推进速度和谈判细节问题。
议会辩论时,有法国议员朗读了雨果当年那封信,里面那句“两个强盗走进圆明园”早就为中国公众熟悉。

对圆明园文物来说,这一次并不是象征性的“姿态”,而是真正进入可操作阶段的关键一步。
1860年那一场大火,把一整套园林建筑烧成废墟,更把无数珍贵文物推上了各国拍卖行、博物馆和私人藏家的货架。直到今天,在世界各地的大馆小馆里,还能不时看到从圆明园流散出去的器物。
当年维克多·雨果在信里把英法联军比作两个进博物馆的强盗,一个负责抢,一个负责烧,放在今天看,这种说法已经成为很多人理解那段历史的共同语境。
雨果可以在1861年就写下这样的文字,只代表有一部分人很早意识到了“不对劲”,并不代表当时的法英政界真打算修正行为。真正推动改变的,不是文字本身,而是百多年后国际格局、力量对比和价值标准的变化。

过去很长时间,不少西方大馆面对追索要求时常用一套熟悉说法:文物在他们那里保存条件更好、展出受众更广、研究资源更丰富,因此放在那边“对人类更有利”。
今天情况发生变化,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被掠夺国家的整体实力已经不一样了。
中国就是典型例子。1860年的清帝国,在军事、工业、制度等方面全面落后,哪怕有再多藏品,也没有足够力量守住。
到了21世纪中后段,中国在经济规模、科技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管理和文保技术上,都已经走到了全球前列。
一个在高铁、航天、5G等领域都有成熟成果的国家,要证明自己有能力保护文物,难度并不大。
从更大范围看,法国这次通过法律搭起框架的同时,英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家也在不断面对来自各方的追索压力。

有的已经开始以长期借展、合作展览、共同研究等方式做缓冲,有的则仍然坚持“留在馆里、加强解说”的路线。
不管各家策略如何,都绕不过一个共同问题:那些在战争、殖民、非法盗掘中获得的文物,今天还适不适合继续理直气壮地摆在橱窗里?
文物追索问题,不能简单理解成“一边弱一边强”“谁大谁有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有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有没有清晰的法律依据、有没有稳定的国家间沟通渠道。
法国这次把1815年到1972年这一段时间写进法律,是因为这个区间里涉及的事件相对清晰,又能紧扣现有国际公约的时间节点。
这一点对中国来说意义很直接。圆明园被洗劫的时间就在1860年,正好落在法案覆盖区间里,参与方、地点、过程都有大量史料可以查证,相关文物的去向也大多可以通过拍卖记录、收藏记录、馆藏登记一一对应。

中方如果启动追索,论证成本相对较低,谈判空间也比较大。
当然,即便条件相对有利,文物归还通常也不会是一条直线。从提出请求到谈定细节,再到具体运输、保险、修复,往往至少需要几年时间。
站在中国立场看,这件事真正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我们今天已经有能力在平等、稳定的基础上,与对方讨论“怎么归还”而不是“要不要归还”。
这种谈判位置的变化,本身就是国力提升最直接的体现之一。过去只能在情绪上表达不满,现在可以在具体条款上谈条件、讲证据,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圆明园文物的命运,就是这种变化的一个缩影。它曾经是国家衰弱时期无法守住的象征,如今有机会在国家实力上升期一步步回到自己文化体系之中。

对很多普通人来说,可能更直接的感受是:以后去国内博物馆,看到的圆明园展区不再只是几张老照片、几块断石,而是更多当年失散的器物重新集中展示,这样的现场,本身就是一堂非常直观的历史教育课。
文物回家非常重要,但不能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追回多少件”上。更关键的是,在守住自己文物的同时,建立一整套负责、专业、开放的文化遗产管理体系。
一个国家如果既能把自己的东西保护好,又能在国际合作中展现负责态度,愿意和其他国家共享研究成果、展陈资源,那它在全球文化版图中的位置,自然会比只盯着“所有权”高出一截。

从这个意义上说,圆明园国宝回家的过程,不只是把物件搬回来,更是一次重新定位的机会:让世界看到一个既有记忆感,也有行动力的中国,既知道自己曾经遭遇了什么,也清楚今天可以做什么、该怎么做。
真正可靠的,不是别人突然变善良,而是你有足够的实力和耐心,让对方必须认真对待你的诉求。
参考资料:法国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
2026-04-16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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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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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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