挎包装着十多万现金落在站台,列车都开出去了才发现,这钱还能找回来吗?国庆假期的成都东站,就上演了这么一场有惊无险的紧急寻包事件。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2026年10月2日晚19时许,正值国庆出行高峰。成都东站12站台的休息椅上,一个黑色挎包孤零零放着,人来人往却始终没人认领。
正在巡视的车站新入职职工徐涛一眼注意到了它。他未擅自翻动,第一时间联系客运员陈旭元赶赴现场,同时上报至客运值班主任安宇宵及车站派出所。

众人到场后,按规定流程在多人见证下开包查验,结果都吃了一惊:包里装着人民币和多种外币,折算下来总价值高达十多万元。
安宇宵当即通知车站综控室循环播放寻物广播,同时和民警一起将挎包送至失物招领处,安排专人专柜保管。
另一边,坐上列车的席女士已经慌了神。她随身行李多,候车时在12站台休息椅上短暂落座,上车时一时疏忽,把装着大额现金的挎包落在了原地。

列车开出好几分钟,她才发现挎包不见了,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她立刻向列车工作人员说明情况,通过12306客服热线提交了寻物求助工单,向成都东站寻求帮助。
成都东站失物招领处值班员卓悦很快收到了工单。经核对信息、确认物品特征细节,她很快确认:提交工单的席女士,正是这个黑色挎包的失主。
卓悦第一时间拨通了席女士的电话,先安抚情绪:“您别着急,挎包我们已经妥善保管好了,一分都不会少。”

电话那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席女士表示,自己第二天就返回成都东站领取失物。
10月3日14时许,席女士赶到失物招领处。看着失而复得的十多万元财物,她激动不已,再三向工作人员道谢,还特意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包里装着十多万现金,发现弄丢的时候我彻底慌了,真没想到东站工作人员这么负责、效率这么高,一分不少帮我找回来了!”

不少人有个误区:公共场所无人认领的物品就是“无主物”,谁捡到就是谁的。这是完全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哪怕物品被落在公共区域,所有权依然属于失主。拾得人不仅不能私自占有,还有义务通知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进一步补充,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即便长期无人认领,也要经过法定程序处理,绝不是“谁捡到谁拥有”。
有人觉得,我好心帮忙捡东西,坏了丢了也不用负责。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车站工作人员发现挎包后,第一时间按流程上报、多人见证开包查验、安排专人专柜保管,正是严格履行了法定的妥善保管义务,也规避了大额财物灭失的风险。
很多旅客有个常见误区:我把行李放车站座位上,车站就有义务帮我看着。这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同时规定,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

对于现金、贵重物品,法律还有更严格的要求:《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规定,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没有正式交付、没有办理寄存手续、没有拿到保管凭证,物品放在公共休息区域,看管责任始终在旅客自己身上。公共座椅不是免费寄存点。
很多旅客默认:我在车站丢了东西,车站就得赔。其实责任划分要看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简单来说,物品丢失如果是旅客自身疏忽导致,且承运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管理、协助寻回的义务,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承运人存在过错时,才需要对应担责。
本案中挎包是席女士自身疏忽遗落,车站工作人员主动发现、积极处置、协助找回,已充分履行职责,不存在赔偿责任。
针对假期出行物品遗失高发的情况,铁路部门也发出温馨提示:乘车、换乘、上下车时,务必清点好随身行李,手机、钱包、贵重物品尽量贴身存放。

一旦发现物品遗失,不要慌张,第一时间拨打12306客服热线提交求助,也可向现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贵重物品如需寄存,请到车站正规寄存处办理,主动声明物品价值,留存好保管凭证。
一场有惊无险的寻包事件,既展现了铁路多岗位协同的高效与温度,也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出行多一分细心,对法律多一分了解,旅途就能多一分平安与踏实。
信息来源:《女子将挎包遗落在成都东站休息椅上,包里装有十多万元现金,列车开行数分钟后才发现,工作人员紧急寻回,铁路部门提示》2026-10-04 17:58 大皖新闻
更新时间:2026-10-07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