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优惠政策再更新!此前到期的离岸贸易印花税免征政策,官方已明确2026 年继续执行,不仅适用范围大幅扩容,执行期限也显著延长,大批企业可直接享受免税红利。
同时,2026年现行政策下还有多类合同全程不征收印花税,今天一次性梳理清楚,建议财务人员收藏备用!
1
这项印花税优惠,
2026年继续执行!
此前,财税〔2024〕8号文针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出台了免征印花税政策,该政策于2025年3月到期。

为持续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离岸贸易,财政部、税务总局迅速发布财税〔2025〕10号,明确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免税红利直接延续。
政策核心内容: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重点解读:
1、适用范围大幅扩容
从原先仅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扩展到7个自贸片区+海南自贸港,覆盖全国主要离岸贸易集聚区。
2、执行期限更长更稳
原试点仅1年有效期,新版政策延长至近3年,政策稳定性更强,方便企业长期布局离岸贸易。
3、政策定位全面升级
由阶段性“试点政策”升级为全国性常态化支持政策,体现国家对离岸贸易发展的长期鼓励导向。
2
注意!
这些合同,不缴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及相关配套政策,以下28类合同/凭证不属于应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实务中可直接对照执行:

3
这10类情形,免征印花税!
除不征税合同外,以下10类情形按规定直接免征印花税,分十大类别清晰列明,方便快速查阅:
一、普惠类(6项)

二、促进区域发展(3项)

三、与住房相关优惠(13项)

四、社会保障(4项)

五、文体、教育类(3项)

六、运输类(4项)

七、金融类(22项)

八、三农类(4项)

九、企业转制升级(2项)

十、支持商品储备类优惠(2项)

4
印花税最新税率表来了!
建议打印学习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一、根据印花税条例,应税凭证包括以下4项:

二、纳税人的种类分为:

注意:
1、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证券交易除外),应各就其所持合同或应税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2.、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3、书立应税合同的当事人(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不属于立合同人,不缴纳印花税。
三、最新版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5
警惕!
印花税申报缴纳常见风险点!
财务日常申报易踩坑,以下5大风险点务必重点关注:

写在最后
印花税虽然税负相对较轻,但涉及面广、凭证种类多,政策细节容易被忽视。本文梳理了最新延续的离岸贸易免税优惠、常见不征税合同、免征情形、税率表及风险点,建议财务人员和企业主收藏备查。如有具体业务场景,建议结合最新法规或咨询税务机关确认适用政策。
“免责声明:图片、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仅用做交流学习,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更新时间:2026-05-21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