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公安局长,嗜色如命,淫乱女主播,帮情妇出逃,细节不堪入目

1993年5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条新闻:广西南宁隆安县原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陆世长,因流氓罪、强奸罪和受贿罪被依法处决。

这位曾经头顶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组书记、县人大代表、县党代表等诸多光环的“公安局长”,最终以一种最不光彩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隆安县百姓群情激愤,欢呼唾骂声不绝于耳。

这位“流氓局长”是如何从农民子弟一步步堕落到被枪决地步的。

从贫寒之家到权力巅峰

1938年,陆世长出生在隆安县的一个贫寒农家。小时候的记忆里全是饥饿和贫困,正是这种对贫穷刻骨铭心的恐惧,让他对富贵有着近乎痴迷的渴望。他很聪明,读书成绩一直不错,但性格从小就不讨人喜欢,奸诈和虚伪贯穿了他整个成长过程。

广西解放初期,正在缺人之际,陆世长被当地组织部相中进入县公安局。走上仕途的陆世长非常懂得隐忍,刚入职的那些年里,他隐藏了自己贪婪的本性,工作表现尚可,甚至还拿过“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然而欲望的种子一旦埋下,迟早会破土而出。1959年,劳教队撤销时,他贪污了182元公款,在月工资只有几十块钱的年代,这算得上一笔巨款。他还利用公职之便,在乡下巡逻时看到一名偷荔枝的女子颇有姿色,便实施骚扰和威胁,但此事最后被组织发现并给予了处分。

1966年运动开始后,陆世长敏锐地嗅到了权力的风向变化。他不顾良心指责,开始对前公安局领导进行毫无底线的诬陷和打击,借此博得了上级赏识。

经过十几年的苦心经营和摇摆投机,陆世长终于在1981年被提拔为县公安局副局长,1986年又升任局长,并于1988年成为县政法委副书记。从那时起,隆安县已经没人能管得了他了。

靠“农转非”大肆敛财

1988年,陆世长去深圳、珠海特区考察,特区的灯红酒绿让他既羡慕又嫉妒。回到隆安后,他找到了一个无本的“捞钱买卖”,办理“农转非”。那个年代,想要农转非的人数不胜数,指标名额又是稀缺资源,谁能决定名额分配,谁就能决定巨款流向。

按当时国家规定,1989年隆安县“农转非”指标只有240个,但这根本无法阻止陆世长敛财的脚步,在这一年里他一口气办理了409个,严重超额。

他把因为经济问题受处分的工商局干部葛兆康调到公安局,专门负责办理“农转非”手续。每办一个指标,他们就向申请人索要数千元的好处费。

按照当时的统计,陆世长利用“农转非”招工、招生等审批权力,先后向20多户人家索取贿赂款39400多元,他自己从中分得13000多元。在当时人均月工资只有一百多元的情况下,这个数字已经是个天文数字。

隆安县的指标名额严重超额,直接惊动了地区行署,上级的严厉追查让陆世长急忙收敛了部分数字。但从1990年开始,换了敛财手段的陆世长玩得更大。他利用局长职务的便利,插手建筑工程的承发包过程,直接收受施工单位的贿赂。

他甚至胆子大到将公安派出所的办公用房私分给施工单位作抵押,以此换取包工头的巨额现金回报。加上截留、挪用上级下拨的公安装备款,以及向被处罚对象索贿,陆世长的腰包迅速鼓了起来。

嗜色如命,到处作恶

如果仅仅是贪钱,陆世长还不会让隆安县百姓恨得咬牙切齿。他的另一大“癖好”是好色,而且是带着办案枪支、穿着警服的明目张胆。

在他的局长办公室里,文件柜里常年藏着一副淫秽扑克,他时不时就关上门一张一张翻看,爱不释手。他还是色情录像带的超级“发烧友”,以审片的名义,把公安部门缴获的黄色录像带全部看过,看得如痴如醉、跃跃欲试。

他办公室抽屉里永远备着一打避孕套,警车后备箱里常备着毯子和润滑剂,俨然把公安执法设备当成了自己寻欢作乐的床笫。

陆世长猎艳的范围极其广泛,作案场所更是五花八门。从待业青年、服务员、工厂女工、幼儿园教师、中学生、干部家属,到饭店经理,乃至女民警,只要长相稍微说得过去的,都难逃他的魔爪。

他甚至公然在车来车往的公路上把一名青年妇女拖进路边草丛施暴。有一位女教师到他的办公室送材料,竟然被这位公安局长当众掀开裙子猥亵,女教师吓得当场大哭。他得意洋洋地跟手下人吹嘘,称隆安县是个“开放城市”,而自己是“开明人士”。

1991年的一天,陆世长酒后跑到火车站附近,强行把一名赶火车的女青年扣留了一个多小时。当女青年的家人报警后,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施暴者竟是公安局的“一把手”陆世长,全都吓得不知所措,而陆世长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掏出证件威胁办案的警员要将其调走。

陆世长的彻底覆灭

1991年秋天,陆世长又干出了一件直接把整个隆安县老百姓气炸的事。那天他跑去附近一家幼儿园找女教师搭讪,女教师被吓得四处躲闪。

这时,他注意到一个年仅五岁的小女孩独自在院子里玩,这个穿着警服的恶魔竟然一把抱起孩子,将其拖进了空房子里。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引来了群众,幼儿园老师们拼命拍打房门,外头的老百姓更是把幼儿园围得水泄不通。这起公安局长大闹幼儿园的丑闻直接震动了县委。

地委专案组正式介入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陆世长的罪行一一浮出水面。从1977年到1991年的14年间,他奸淫妇女9人49次,调戏、侮辱、猥亵妇女10人13次。这些数字已经足够判处死刑,但更大的恐惧在于冰山之下。

由于受害者惧怕他的权力和报复,很多罪行根本没能被登记到案卷中。据不完全调查,被他糟蹋过的女性很可能超过了一百人,年龄段从五岁的小女孩一直覆盖到五六十岁的老太太。面对专案组的审讯,陆世长没有丝毫悔意,甚至还试图威胁办案人员,散布恐吓信。

1992年4月,案件侦结。同年5月,南宁地区中院一审以流氓罪、强奸罪、受贿罪判处陆世长死刑。陆世长不服提出上诉,1993年5月21日,广西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3年5月22日,陆世长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刑车开过街道时,等候在道路两旁的隆安百姓不顾阻拦,纷纷点燃早已备好的鞭炮庆祝。一位老农含着泪说:“老天爷终于长眼了!”陆世长案件结束后,与他沆瀣一气的葛兆康、李寿瑜等多名同伙也被迅速逮捕,并受到了应有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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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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