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违规登山遇险,获救后被追偿,有人捐了280件救生衣!网友点赞:非常正确

“您好,这是一份户外安全声明,登山前请仔细阅读,千万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5月14日上午,深圳大鹏半岛南澳鹅公村登山口,一名身穿志愿红马甲的年轻人守在服务台前,耐心提醒进山者注意安全。


刘先生在登山口做公益服务。


这位姓刘的年轻人,正是日前在大鹿港登山遇险后被救的游客。如今,他以公益服务者的身份在这里值守,兑现“救援追偿”。这是华南首例山地救援追偿案例,也是首次以公益服务形式实施追偿。

此次追偿源于5月7日的一场紧急救援。当晚,大鹏新区接到香港警方转来警情:南澳办事处大鹿港未开发山域有2名游客遇险。新区应急、公安等部门与南澳办事处迅速启动“海陆空”立体救援,无人机搭载红外夜视设备锁定被困人员位置,救援力量从海路和陆路同步出动。历时约4小时,两名被困游客被安全转移至南澳斜吓码头,身体无大碍。



据被困者刘先生回忆,他们原想抄近路前往西涌,结果在未开发区域迷路,被困三个多小时,手机无信号,山路险峻,最终选择报警。“看到无人机在头顶盘旋时,心里特别激动:我们有救了!”


大鹏新区是深圳乃至珠三角户外运动热门目的地,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导致的遇险事件时有发生,耗费大量公共资源。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大鹏新区应急委办牵头,依据《旅游法》《广东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规,借鉴安徽黄山、江西庐山、北京昌平及门头沟等地相关经验,探索推行登山救援追偿机制。


“实施救援追偿不是目的,我们主要是想提升公众户外安全意识,劝阻盲目的探险行为。”大鹏新区应急委办工作人员介绍,该机制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先救援后追偿、教育与警示相结合等。考虑到刘先生对自身错误行为有深刻认识,其求助触发深港联动救援机制,本人深感愧疚,新区创新采取登山口公益服务方式实施追偿。


目前,刘先生已注册志愿者,将在登山口持续参与户外安全宣传,并带动身边人共同加入公益劝导。


此前有“驴友”获救后公益代偿

捐赠救生衣


2026年初,北京首次通过公益代偿的方式,追偿了两起在未开发区域登山遇险进行救援的相关费用。被救人员以捐赠救生衣的形式承担责任,弥补公共资源消耗。



两场救援同步推进,数百人参与其中,耗用大量资源。仅第一起救援,经应急管理部门简单测算,车辆、无人机等设备直接成本就超过10万元,还没有计算人工费等其他费用。搜救结束后,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与被救援人员展开沟通,协商救援费用的后续处置事宜。



根据昌平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印发的《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对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情况,相关部门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的权利。《办法(试行)》中专门设立了公益代偿的激励相容机制,被救援人员可通过参与户外安全宣传、山区隐患排查等公益服务抵免相应救援费用。


经沟通,两起救援中的被困人员均以定向捐赠的方式承担相应责任。2026年初,第一批被救援人员捐赠3万元,购置280件救生衣,第二批3名被救援人员出资2500元购买救生衣。


目前,救生衣已全部交付给昌平区延寿镇两个村庄,将用于汛期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应急保障工作。



专家观点

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许欢:

我们知道政府是有救援义务的,而政府的这种救援义务主要面向的是合法出行、正常活动而遇到风险、遇到危险的群众。对于明知道有风险,明知道有禁令,而还违规涉险,同时还造成了高额的救援费用,从法律上来讲,这就应该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结果。也就是说,公共救援可以托底,但任性冒险不能是没有代价的。昌平区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了,它不是一追了之、一罚了之,它提供了一种基层治理的新的思路。面对公共安全的一些过失的行为,要在制度设计当中让行为人能够很好地承担他的责任,同时又接受到好的教育的效果。这种做法不仅平衡了法律、情理和社会效果,同时也让我们的规则有刚度,治理有温度。



对此

不少网友表示点赞

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应该合理利用

户外运动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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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晚报、深圳发布、今日说法、网友评论

责编:张帆 姜佳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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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20

标签:旅游   救生衣   正确   游客   网友   昌平区   南澳   公益   山口   新区   户外   费用   无人机   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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