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育儿补贴政策公平公正,长治市育儿补贴标准与国家政策并轨实施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核定,符合条件的家庭不重复领取补贴。

一、政策背景
2024年4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放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的通知》,补贴发放覆盖2021年5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自2025年1月1日起,原“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政策”停止执行,统一执行国家育儿补贴政策。
二、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户籍在本省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三、补贴标准
(一)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按照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领取,可连续申领3年,共计10800元。
(二)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地方一次性发放3000元的,将3000元除以36个月,折算出三年内每月平均发放的金额为83元。地方一次性发放5000元的,将5000元除以36个月,折算出三年内每月平均发放的金额为138元。一次性发放折算后月发金额均低于国家基础标准(每月300元),按照“低于国家基础标准的执行国家基础标准”原则,长治市执行国家基础标准,先申领整年补贴,再申领剩余月份补贴。对于未领取长治市3000元、5000元生育补贴的一孩、二孩、三孩,按照国家标准给予发放。
2022年—2024年未领取长治市生育补贴对象各月份育儿补贴申领金额对照表

2022年—2024年领取长治市二孩生育补贴对象各月份育儿补贴申领金额对照表

2022年—2024年领取长治市三孩生育补贴对象各月份育儿补贴申领金额对照表

对于202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幼儿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当年资格。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山西省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育儿补贴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长治市各县(区)育儿补贴工作已逐步启动,根据情况分批发放,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在2026年1月底前陆续到账。
来源: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贾霄星
更新时间: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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