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施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被罚款6万元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10号

2025年6月27日,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在高压电线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未征得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擅自在乌将铁路上方进行跨越接触网架设220千伏电力线路施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2025年10月16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二类第15条较重阶次之规定,责令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改正,给予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

(发布机构:国家铁路局)

标题:擅自施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四川省输变电工程公司被罚款6万元

编辑:林雨润

审核:郭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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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4

标签:财经   铁路运输   工程公司   铁路   行政处罚   管理条例   兰州   铁路局   乌鲁木齐   国家   高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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