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国家动真格!三部门联合出手:拒不执行判决面临刑责!

2025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8号),该《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意见》的核心内容

《意见》共二十条,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1)案件管辖与移送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管辖。

- 人民法院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执行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时限

- 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材料,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

- 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送达人民法院。

图片来自网络

(3)检察机关监督职责

-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或撤销案件的情况,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 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4)刑事自诉程序

- 申请执行人可依法提起刑事自诉,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申请执行人权益;

2. 申请执行人曾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未书面答复,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自诉人需提交刑事自诉状、生效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证明等材料。

(5)财产保全与执行

- 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转移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审理中,也可对涉案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 法律依据与适用

《意见》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办理程序,确保执行工作高效推进。

3. 对债权人的意义

《意见》为债权人提供了更明确的维权路径:

- 刑事追责:通过公安机关或自诉程序追究老赖刑事责任。

- 财产保全:防止老赖转移财产,确保执行到位。

4. 对债务人的警示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 刑事处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 财产查封:涉案财产将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

结语

《意见》的施行,标志着国家对"执行难"问题的进一步治理决心。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办案程序,为债权人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形成强大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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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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