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笔做了三年的生意,钱打出去就石沉大海。一查,全在花旗和摩根大通手里。这种事搁过去,多半就是把牙打碎了往肚里咽。
可这回不一样。一家叫海越能源的中国公司,直接把这两家华尔街大行押到了中国的法庭上。消息传出来,评论区一边倒——太解气了。
凭什么在我们家门口做合规的买卖,钱让美国人替我们"保管"了?凭什么钱出去了不见回响,等回话又是冷冰冰一句"已交给OFAC"?
这种憋屈,海越能源吞了将近两年,到了2026年,它选择把刀子递回去。
2023年6月29日,海越能源与位于香港的中国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石油采购合同,约定采购75万桶重油。

同年7月11日,海越能源按照合同约定,分批向中国中油账户汇出款项。其中,经由花旗银行支付的金额为2700万美元,经由摩根大通银行支付的金额约为1346.7万美元。
两笔钱,加起来4046.7万美元。合同是真的,货是要进口的,美元是合规打的。结果钱出去,香港那边愣是一分没收到。
之后差不多一年,两家银行的态度就一个字——拖。海越能源催,回的全是车轱辘话。
直到撑不下去,才挤出一份冰冷的SWIFT电文:钱,被OFAC处置了。摩根大通银行则表示,其依据OFAC指令冻结了海越能源约1346.7万美元资金。
海越能源表示,此后公司曾向OFAC申请解除冻结,还曾申请资金原路退回至公司,但最终未果。这才是问题最魔幻的地方。

美国财政部OFAC是在2024年2月2日,才将中国中油列入其SDN名单,远晚于公司与中国中油发生交易的时间。中间隔着多久?整整七个月。
也就是说,钱2023年7月就被两家银行卡住了,制裁令2024年2月才生效。
用一份还没出炉的禁令去追溯一笔早已合规完成的付款——这种操作放在任何商业逻辑里都说不通。打个比方更直白:你去年夏天去超市买了一袋米,付完款、拿走货,钱货两清。
到了今年春天,超市突然回头说"这袋米后来被禁了,去年那笔账作废,钱我替你充公"。换谁都得跳脚。
可在美元清算体系里,这种荒诞剧偏偏能演下去。原因不复杂——全球绝大多数的美元跨境流动都得过美国银行的手,谁敢不"提前表忠心",下一秒可能就被踢出清算网络。

花旗和摩根大通宁可坑死一个亚洲客户,也要先在OFAC面前刷好感。说白了——这不是合规,这是站队。
把客户的合法财产权当成投名状递上去,是美元霸权最不要脸的吃相。但这次,它们撞上了真正不想算了的人。
根据海越能源公告,公司与花旗银行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已于2026年2月11日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另外,其与摩根大通银行之间的同类案件,则已于2026年3月5日获北京金融法院立案。
上海告花旗,北京告摩根大通。一南一北,两大金融法院,两位被告同时落座。
海越能源请求法院判令两家银行赔偿损失合计约4046.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92亿元;同时赔偿利息损失约387.1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739万元。近3亿元人民币,一分不让。

诉状里的措辞也很硬。公司认为,美国财政部OFAC依据美国国内政令,将中国企业列入单边制裁清单,并进一步对与其存在交易往来的中国企业实施经济制裁,"明显属于对中国企业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
海越能源指出,花旗和摩根大通协助OFAC实施上述措施,冻结甚至转移公司资产,已严重侵害公司合法财产权。歧视性、侵害合法财产权——这两顶帽子戴得很准。
这里要替海越能源补一句关键的背景。这家公司的日子并不好过。
海越能源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能源产业经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能源企业,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5年7月,它已经从A股黯然退场。
2025年,海越能源实现收入约21.56亿元,同比增长45.38%;但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亿元,亏损幅度同比扩大68.88%。

海越能源表示,2025年公司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受前期美国资金冻结事项补提减值等因素影响。营收涨了四成多,利润却倒着扩亏七成。
账上多大的窟窿能砸出这种数据?答案就在大洋彼岸那笔被锁住的美元里。所以这不是头脑一热的"硬刚"。
对一家已经退市、现金流绷得发紧的企业,4000多万美元是真真切切的命脉。打官司不是面子之争,是必须把血缝回来。
但这一仗能引发全网叫好,不仅仅是因为悲情。更打动人的,是它选了一条过去几乎没人走过的路——不再向OFAC递申请、不再求美国人"通融",而是把美国银行拉到中国的法庭上,用中国的法律算这笔账。
逻辑反过来了。以前是中国企业去解释自己"为什么不该被制裁";这次,是要让美国银行解释自己"为什么敢在中国地盘上配合制裁"。

而这条路之所以走得通,还有一记重锤砸在前面。
2026年5月2日,商务部根据《阻断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和工作机制的决定,发布禁令: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第13846号行政令等规定,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
九个字——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这是中国自2021年《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施行以来,首次正式启用该规则。

磨剑五年,第一次出鞘,砍在了美国制裁链条上最痛的那一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把话讲得很透。
美国根据其制裁其他国家的行政令,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将上述中国企业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不当禁止或限制中国企业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翻译成大白话——你美国制裁伊朗是你的事,凭什么扯上中国企业?凭什么逼着全世界陪你站队?
这份禁令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它有多激烈,而在于它把规则边界一刀切清。对中资银行而言,过去面对客户被列入SDN清单的情形,可以采取一套相对标准化的"被动合规"操作:系统自动冻结账户、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暂停对外支付、拒绝新增授信。

这套操作在实务中已成为行业惯例。而禁令一出,这套"惯例"在中国境内就走不通了——美国制裁不再是金融机构内部审批的合法依据。
讲到这儿就明白了,海越能源这场官司,其实不是孤军作战。它前面有《反外国制裁法》,旁边有《阻断办法》首次实操,背后还有《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整体托底。
一整套组合拳已经成型,从原则宣示走到了案对案。这才是真正让两家华尔街巨头脊背发凉的地方。
过去美国动用长臂管辖几乎零成本,扣谁的钱就扣谁的钱,反正没人敢真到法庭上算账。现在不一样了——你帮OFAC在中国境内动手,那就准备好在中国法庭上掏赔偿金。
规则一改,账就得重新算。对花旗和摩根大通来说,这是一道两难题。美国那边的合规压力没消失,但中国这边的法律风险开始有形了。

它们不能再当"美元霸权的免费打手",每一次按下"冻结"按钮,都得先掂量后果。这就是海越案最值得叫好的地方。
它不是一次孤勇者的情绪宣泄,是一次精准的规则反制——用对方听得懂的语言、走对方躲不开的程序、提对方必须正面回应的请求。当然,要说这4046.7万美元一定能拿回来,现在没人能给死答案。
跨境诉讼复杂,判决执行更复杂,特别是面对美元清算这种结构性垄断。可一码归一码——能不能赢一审是一回事,敢不敢打这场仗是另一回事。海越能源已经把姿态拿出来了:不忍、不退、不私了。
更重要的是,它替更多中国企业蹚出了一条路——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预判式扣钱",企业不必再独自吞声,可以拿起《阻断办法》《反外国制裁法》直接走法律。
中国企业的合法财产,从来不是谁伸手都能薅的。这一仗不管输赢,骨气已经立住了;不管赔偿要到几成,规则已经动起来了。
更新时间: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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