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再次公布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举报电话,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建议并征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一、整治重点
聚焦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赠礼返现拉拢诱导、聚敛医保卡虚假诊疗住院、过度检查检验、串换医药服务项目、冒名就医购药、第三方责任使用医保、各类违规收费、倒卖医保“回流药”等手段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各种形式骗取医保基金、生育津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行为;以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办事刁难、截留挪用基金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方式
昆明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0871-63965526。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3:30至17:00。
(二)邮寄信件方式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650500。
三、温馨提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如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药品名称、规格、涉及金额、相关票据凭证等,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
昆明市各级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特此通告。
昆明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3月19日
更新时间: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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