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民李女士遇到一桩困扰许久的房产纠纷,十年前从自家亲戚手中购置的安置房,时至今日依旧没能完成产权过户手续,随着当地房价持续上涨,原本和睦的亲戚关系也因这套房产产生巨大隔阂。
事情要从十年前说起,彼时李女士出于对亲属的信任,决定从亲戚张某手中购买一套安置房。双方在达成一致意愿后敲定房屋交易总价为五十六万元,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这笔交易价格贴合当地安置房的实际价位,李女士也顺利完成了房款的相关交接流程。
由于安置房初期存在产权办理相关限制条件,加之买卖双方存在亲戚这层亲近关系,平日里往来相处十分和睦,彼此都格外信赖对方,二人在完成房屋交易之后,只是拟定好了相关房屋买卖约定,并没有第一时间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套安置房也自此由李女士实际居住使用,日常的居住打理、房屋相关琐事均由李女士全权负责。
在往后漫长的十年时间里,李女士安稳居住在这套房屋之内,生活作息始终没有变动,原本以为凭借亲属之间的情分,日后办理过户手续只会顺理成章,不会出现任何矛盾分歧。随着城市发展建设不断推进,当地房产市场行情发生明显变化,这套早年购入的安置房价值一路攀升,如今市场价格已经上涨至一百多万元,房屋市值相比当初的购入价格出现大幅增长。
眼看着房屋价格持续走高,李女士心中渐渐生出稳妥安置房产产权的想法,考虑到房屋一直没有变更产权所有人,存在诸多潜在隐患,她便主动找到亲戚张某,正式提出希望对方配合自己前往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按照当年的交易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将这套安置房的房产证姓名变更至自己名下,彻底理清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
让李女士没有预料到的是,昔日亲近的亲戚张某态度发生明显转变,面对合理的过户诉求,始终找各类借口推脱回避,始终不愿意出面配合完成房产过户的相关流程,多次沟通协商过后,依旧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原本简单的亲属房产交易,就此陷入僵持局面。无奈之下,束手无策的李女士只能拨通咨询热线,向专业律师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希望借助法律层面的相关依据,维护自身合法的房产权益。
针对李女士遇到的这起亲属安置房买卖过户纠纷,汪宇波律师结合现行法律条例给出了专业的解答与处理方向。
律师表示,此次纠纷核心围绕不动产交易后的产权归属与过户履行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相关条例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之间签订订立涉及不动产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相关权益的交易合同,除去国家法律明文另行规定,或是交易双方提前在合同内做出特殊约定之外,交易合同自双方正式达成约定、合同成立的那一刻起,便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即便交易完成之后,买卖双方没有及时前往相关机构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手续,也不会对此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本身的合法效力造成任何影响。从法律层面来讲,李女士和亲戚张某当年达成的安置房买卖交易属实,双方拟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完整合法效力,这份交易约定受到法律的正当保护。
依托具备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李女士拥有合理合法的权利,要求交易另一方张某严格依照当初双方定下的合同各项条款内容,主动履行自身应尽义务,出面协助完成整套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全部流程。
若是张某依旧执意拒绝配合过户事宜,持续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履行交易约定,李女士无需继续私下反复协商拉扯,可依照正规的法律流程,通过合理合规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借助法律手段督促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妥善处理此次房产交易遗留下来的过户难题。
更新时间: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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