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记忆:卑微的尊严

莱阳记忆:卑微的尊严

文 / 夏 丽

我一向把路边卖唱的当做乞讨者的。特别是那些残疾的,亦或是老人,没有了别的生存的能力,只有选择把痛苦当做卖点,然后唱些不动听的歌,权做是报偿,或是乞讨的语言,卑微地接受者人们的施舍。


我觉得人若如此,磨练得也就没有尊严了。常常联想到自己,假如也有这么一天,我是否有这样的勇气,走向街头,接受人们各种的眼光?

天奇说,你是没有到了那一天,到那一天,都想死了,死都不怕了,什么也就无所谓了。


天奇就是这样一个路边卖唱者,一个城市角落的歌者。我把他称为歌者,是他认为自己不是乞讨的,是卖唱的。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同一家报纸打官司。他是一瞎子,有一级残废证。那家报纸却说,看见有人给他张一百元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并配发了照片,照片上,天奇双目炯炯有神。懂行的说,那是经过电脑处理的。他是听到别人骂他骗子,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他发誓要打官司,不为别的,为了自己的尊严。


一个残疾人,想告倒一家报纸,真的有点异想天开。我没有能力帮他,劝他放弃算了,报纸也不是有很多人看。

后来,听说他申请了法律援助,还真的到那个城市打官司去了。

一审判决下来了,法院承认他是个瞎子,却认为报纸没有侵犯他的名誉权。也就是说,他这样的人,是没有什么名誉不名誉的了。

天奇不服,上诉了。我听了,去看他,他正坐在那抽烟,抽得很猛。


听得是我来了,他脸上的肌肉抖了几下,问我:写稿子的人,什么钱也挣么?

我说:这种人,很少的。

他不言语,看起来极度不信任我。因为,他知道,我也写点文章,曾经对我给予很大希望,以为我会轻松写一篇文章,给他翻案的。


过了很多日子,几乎把这件事忘了,有一天看电视,竟看到了天奇。是电视台采访他,关于打赢官司的事。中级法院判那报纸登报道歉,并给他三千元的精神补偿。

电视中,天奇很神气,那双瞎眼也有了异样的光彩。他说:我不为别的,我残疾了,我唱歌挣钱,唱的不好骂我行,说我骗人不行。我们再贱也是人,是人都是有尊严的。


第二天,我去看天奇唱歌,夏天的太阳很毒,他在太阳下坐着,一首接一首地唱着,常有人走过去,给他些零钱。

他的嗓音很一般,跟北京那个地铁女孩没法比。不过,唱得卖力,很陶醉。把自己当做歌星一样。

【作者简介:夏丽,莱阳市中学高级教师,烟台市作家协会会员。曾在《齐鲁晚报》、《烟台日报》等报刊发表多篇散文作品。曾获莱阳市优秀教师,教育系统优秀党员,教育宣传先进个人,烟台市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莱阳记忆,原创作品,未经允许,不得登载,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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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11

标签:美文   莱阳   卑微   尊严   记忆   报纸   莱阳市   烟台市   瞎子   残疾   不名誉   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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