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在即,某施工公司的品牌部赶制了拜年视频,其中有一幕格外喜气:消息列表里是刷屏的红包消息,点开看到红包顶部备注着“承包商的红包”和“恭喜发财,大吉大利”,中间是淡金底色的圆形按钮,按钮写着“開”字。
不料,视频刚发出来,就收到了公司法务的截图和警告:这个红包和腾讯申请的红包专利太像了,建议立刻改!

腾讯红包的外观设计专利(来源:星河智源MindFlow)
坐拥超十亿用户,微信长期是被模仿的重灾区。
2019年初,腾讯公司起诉“吹牛”APP运营方(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定其抄袭微信红包等多项设计和功能。同年7月,青曙公司被判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90万元。
那款被多次“复刻”的手机红包界面,在2018年就已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外观设计专利)。2018年,也是腾讯外观专利申请的重要节点。
从腾讯红包专利的公开趋势来看,2020年、2021年腾讯公开了大量外观设计专利,这批专利的申请时间集中在2018年-2020年,与上述诉讼案的时间线重合。

腾讯红包专利专利公开趋势(来源:星河智源MindFlow)
同样的,根据已公开专利数据,腾讯在2019年申请了715项外观设计专利,比此前3年的申请数据之和还高。

腾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趋势(来源:星河智源MindFlow)
春节营销进入倒计时,剪辑师急着找素材,这份焦急可能为企业埋下安全隐患。
怎么判定企业使用的红包设计是否侵权?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自查。
以传统红包形象为主,加入部分企业元素,此类设计仅借用“红包”这一通用元素,与微信或其他企业申请的设计专利形成区隔。
设计师部分模仿了成熟的红包设计,但未同时具备全部独创性组合。侵权判定中,即使设计有所不同,但整体视觉效果近似即构成侵权。相似度越高、使用场景越商业、传播度越广,赔偿风险越大。
如果 红包高度近似,且商用场景也类似(如商用方同为通讯软件,或同为快消品某一细分门类),则同时构成著作权侵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制的“混淆行为”。腾讯诉青曙公司案中,被告因此单独被判赔40万元。
仅以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腾讯在国内共有2663项有效外观设计专利,除微信红包外,微信对话气泡、转账页面等外观设计,也是企业营销的雷区。

腾讯在国内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来源:星河智源MindFlow)
2022年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的“微商截图王”案中,该软件因提供与微信界面高度一致的对话、红包、转账等全套截图模板,帮助用户伪造聊天记录,开发运营方被判赔偿528.452万元。
而就在今年1月9日,微信的会话界面也获得了专利授权(见下图),成为腾讯的专利资产。

微信会话界面外观设计专利
更新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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