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要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天(9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宁波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明确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定于2026年10月20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可在这之后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细则,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因住房进行装修,可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提取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产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但需注意——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
另需注意——
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的住房,不能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办理装修提取业务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半年。
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分两大类情形:
(一)根据装修合同、装修增值税发票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发票载明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含)。
(二)对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局部翻新、厨房卫生间换新等简易装修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
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就同一笔装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交申请,提取金额以申请当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按百元整取),且所有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对应限额。
提取频次方面,细则明确——
缴存人一次装修仅限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因再次装修申请提取的,距上次装修提取须满10年。
在产权持有期间,同一套住房10年内仅限申请一次装修提取。
缴存人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承诺书》。
(三)关系证明(配偶、父母、子女申请的须提供)。
(四)不动产权证书。
(五)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开具的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简易装修的,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注意:装修合同签订时间及装修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6年9月20日(含)之后,装修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或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等。
(六)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限公积金合作银行)。
上述材料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可免予提供。
目前,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以下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后续将视情况扩大办理网点范围),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

细则强调,缴存人须对装修行为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审核,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
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装修行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依法追回已提取资金,缴存人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装修提取所依据的增值税发票作废的,缴存人应当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拒不退回的,视为骗提套取,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实施细则相关问题,权威解答如下:
问题一: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怎么计算?
答:根据装修合同、装修增值税发票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发票载明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取得不动产权证满十年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局部翻新、厨房卫生间换新等简易装修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就同一笔装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交申请,提取金额以申请当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按百元整取),且所有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对应限额。
问题二:装修提取除了提取产权人的公积金,还可以提取其他人的公积金吗?
答:产权人本人提取不足的,差额部分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产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仅能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问题三:房屋装修后能申请提取几次公积金?
答:缴存人一次装修仅限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因再次装修申请提取的,距上次装修提取须满十年。
比如缴存人2026年12月申请了简易装修提取,下一次申请装修提取(含提供合同、发票的装修提取及简易装修提取)需等到2036年12月之后。
问题四:我女儿的房子装修后,我和她一起根据装修提取了公积金,但只取了1万元,如果明年我自己的房子装修还能再申请装修提取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两次装修提取的时间间隔须满十年。由于您已经申请了一次装修提取,下次再根据装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十年之后。
问题五:我名下的住房今年装修后我自己足额提取了公积金,如果三年后这套房再次装修,是不是可以提取我配偶的公积金?
答:不可以。在产权持有期间(未进行房屋买卖),同一套住房十年内仅限申请一次装修提取。
问题六: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办理装修提取业务?对装修时间有要求吗?
答:宁波的装修提取政策自2026年10月20日开始施行,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在这之后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装修行为发生在2026年9月20日(含)之后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行为发生时间,以装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问题七:我房子是在其他城市的,可以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申请装修提取的住房需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
问题八:购买二手住房之后进行了装修,可以申请装修提取吗?
答:购买二手住房进行装修的,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半年后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比如缴存人在2026年10月购买一套二手房,在2027年4月(含)之后可以根据装修合同和装修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九:我名下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没有结清,但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可以申请装修提取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
问题十:对取得不动产权证满十年的住房进行简易装修,这个年限根据什么计算?
答:取得不动产权证满十年是根据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进行计算。
比如缴存人有一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上的登记时间是2014年8月,该套住房在2026年9月20日之后进行了简易装修,因装修时该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已超过10年(到2024年8月已满十年),符合简易装修的条件,缴存人可携带相关材料申请根据简易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十一:装修提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缴存人申请装修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不动产权证、银行卡、关系证明(配偶、父母、子女申请的须提供)。非简易装修的另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开具的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室内装饰装修或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等)。
缴存人须对装修行为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填写《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承诺书》。
问题十二:登记在我名下的房子进行了装修,我和我配偶都想提取公积金,可以分开办理吗?
答:不可以。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就同一笔装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问题十三:我和我朋友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装修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的住房,不能申请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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