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当舆论还在猜测今年哪个行业会“暴雷”时,一种更隐蔽的消费不公已悄然刺痛无数人——同个商品链接、同个价格标签,发往北京、上海的是面料挺括、细节工整的“正品”,寄到县城、村镇的却是线头杂乱、颜色暗淡的“残次品”。这种被业内称为“AB货”的潜规则,正在用地域标签给消费者“分级”,用商品品质给城市“划线”。它比普通的“货不对板”更恶劣:前者是无心之失,后者是有意为之;前者欺骗所有人,后者只欺负“好欺负”的人。当消费公平成为空谈,当“住在哪里”决定“买到什么”,这道由AB货撕开的裂痕,早已不只是电商行业的丑闻,更是对市场规则和社会公平的公然挑战。

“不是我穿得不好看,是商家根本没给我发模特身上那件。”郑州小县城的阿黄最近终于弄明白,自己苦等一个月的“网红牛仔裤”为何穿上像“蓝精灵”——和北京网友晒出的买家秀一对比,她手里的裤子面料薄了半指,裤型塌了一截,连纽扣都歪歪扭扭。“同个链接、同个尺码,就因为我IP显示‘河南’,就得收这种‘残次品’?”
这不是个例。去年底,贵阳网友在某电商平台同一链接下单两件卫衣,一件寄到上海朋友家,一件寄到自己家。结果上海的卫衣颜色鲜亮、刺绣工整,贵阳的却线头乱飞、面料起球,“像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更讽刺的是,两件衣服的吊牌、水洗标完全一样,不放在一起对比,根本看不出差异。
所谓“AB货”,本质是商家对商品品质的“双标”:一种是按地域划分——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发A货(优质品),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发B货(次品);另一种是按平台划分——在天猫、京东等“中产平台”发A货,在低价拼团平台发B货。中国消费者协会2025年网购投诉报告显示,涉及“品质差异”的投诉同比上升37%,其中62%的投诉者来自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同价不同质”已成为新的投诉重灾区。
它的阴险之处在于“隐蔽性”。A货和B货的差异往往很微妙:可能是面料克重差10%,可能是印花工艺少一道工序,可能是五金配件换了廉价替代品。单独看B货,消费者可能只会觉得“有点粗糙”,不会怀疑被“区别对待”;只有对比A货,才会发现自己成了“二等消费者”。正如山东网友于琪的经历:她在北京工作时网购从没踩过坑,裸辞回山东老家后,买的衣服不是缩水就是变形,“直到看到北京朋友晒的同款,才发现自己收到的根本是‘阉割版’”。

“不是商家闲,是算计得太精。”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电商从业者坦言,AB货早已是行业“潜规则”,“核心逻辑就一个:欺软怕硬。”
大城市消费者维权意识强、渠道多。以上海为例,消费者收到次品后,可通过平台投诉、12315举报、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权,商家一旦被投诉,可能面临罚款、降权甚至关店。而小县城及农村消费者呢?不少人要跑几公里取快递,退货需自付运费,维权流程复杂,“很多人嫌麻烦,哪怕觉得质量差,也会选择‘凑合穿’,最多给个中评。”商家正是摸准了这种心理:给大城市发好货,是为了“少惹事”;给小地方发次品,是赌你“懒得闹”。
更现实的是成本控制。“一条生产线不可能只产一种品质的货。”上述从业者透露,服装、家居等行业普遍存在“尾货”“瑕疵品”,这些本应低价处理的商品,被商家悄悄“消化”到了B货订单里,“既清了库存,又不影响A货的售价和口碑,何乐而不为?”至于消费者的感受?“商家根本不在乎——反正你下次还会来买,毕竟网上的‘卖家秀’永远是A货。”
平台的“默许”更让AB货有恃无恐。尽管各大电商平台都宣称“品质保障”,但实际监管中,“地域发货差异”很难被察觉。一位平台品控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主要抽查商品是否符合描述,不可能追踪每个订单的发货品质,更难核实‘地域差异’——商家完全可以说‘批次不同’‘手工误差’。”这种监管漏洞,让AB货成了“阳光下的暗箱操作”。

AB货最让人愤怒的,不是“买到次品”,而是“被区别对待”。当一个上海消费者和一个县城消费者花同样的钱,却得到不同品质的商品时,消费公平就成了笑话。
这种“歧视”正在加剧城乡消费鸿沟。农村地区本就面临商品选择少、物流成本高的问题,AB货的存在更是让他们“花钱买委屈”。贵州某县的快递点老板算了笔账:当地消费者平均每月网购3-4单,若每单因AB货损失20元,一年就是近千元——这对收入不高的农村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更可怕的是心理影响:“当你发现自己因为‘住得不够好’而被商家轻视,那种无力感比损失钱更难受。”
它还在摧毁消费者对电商的信任。过去,网购的魅力在于“打破地域限制”——小县城的人也能买到大城市的商品。如今,AB货却用“地域标签”把这种平等打回原形。“现在买东西,我会先看发货地,再看评论区的IP地址。”阿黄苦笑,“生怕自己又成了‘B货用户’。”当消费者不得不靠“猜地域”“赌运气”来购物时,电商的便捷和公平何在?

315曝光的意义,从来不止于“点名批评”,更在于推动规则完善。要根治AB货,不能只靠消费者“擦亮眼睛”,更需要监管、平台、商家的共同发力。
监管部门需明确“品质歧视”的违法性。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保障质量”,但对“同价不同质”的针对性条款不足。可借鉴欧盟《消费者权益指令》,明确“同一商品链接下,商家不得因地域、平台等因素提供差异品质商品”,违者重罚。
平台要建立“品质追溯”机制。比如要求商家提供生产批次记录,对不同地区订单进行随机抽检,一旦发现AB货,立即下架商品并对商家降级处罚。更重要的是,平台应公开投诉数据——当“某地消费者投诉率高”的标签被打破,商家“欺软怕硬”的算盘自然失效。
消费者也要学会“硬气维权”。收到疑似B货时,保留对比图、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12315、黑猫投诉等平台投诉,“别怕麻烦,你的每一次维权,都是在给其他消费者‘撑伞’。”

今年315,我们不只要“打假”,更要“打歧视”。当商家不再用地域给消费者“分级”,当无论住在哪里都能买到同等品质的商品,消费公平才算真正落地。毕竟,好的商品不该分“城市等级”,消费者的权益更不该被IP地址定义。
更新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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