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2026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征求社会公众对喀喇沁旗2026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现对拟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拟决策事项名称:喀喇沁旗2026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2.拟决策事项主体:喀喇沁旗人民政府

3.评估主体: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人民政府

4.拟征收区域:位于喀喇沁旗牛家营子和红山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境内,征地四至为:南至托斯卡纳小区、北至坤厦锡伯印象小区、西至应昌街、东至富河街。

拟征收总面积0.2041公顷,其中:农用地0.1170公顷(耕地0.0058公顷、林地0.0696公顷、草地0.0416公顷)、未利用地(裸土地)0.0871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坐标为准。

5.拟决策事项补偿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的通知》(赤政字〔2024〕35号)文件规定。

二、拟决策事项意义:通过征收和整合土地,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同时有助于改善地方发展,并对于安置就业也有良好的作用。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方法: 对喀喇沁旗2026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开展风险调查,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风险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查找和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根据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识别及风险估计,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在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最终评价拟决策事项的综合风险等级。

四、公示期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五、公示对象及公众参与方式:公示对象为拟征收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征收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风险评估单位发表对拟决策事项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赤峰市临潢大街西段和美商贸城

B5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 郑律师 蔡律师

联系电话:15004765285 13500660962

电子邮箱:15004765285@163.com

13500660962@163.com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6-04-25

标签:财经   喀喇沁旗   事项   土地   年度   风险   赤峰市   内蒙古自治区   土地管理法   人民政府   地价   意见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