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那只监管的手,直接伸进中国境内,而中国司法部这次毫不含糊地把话挑明——你要查自己市场可以,但别想着跨境遥控中国企业交出境内信息!

8月19日,中国司法部一纸公告,把事件从资本市场直接抬到了法律权威和国家主权层面。
到底发生了什么,值得这样上纲上线?
事情的起点,是一笔看上去很正常的商业收购。
2025年7月,京东宣布拟以约22亿美元收购德国知名零售企业Ceconomy。这家公司旗下拥有MediaMarkt和Saturn两大电子零售品牌,在欧洲多个国家运营着上千家门店,是欧洲消费电子零售的老牌巨头。
对京东来说,这是它出海欧洲、落地实体零售网络的关键一步。对德国来说,中资入主也意味着资金、供应链和数字化能力的注入。
德国本土竞争监管机构此前已经完成了传统反垄断层面的核查,认可这笔交易不会给本地市场带来恶性竞争隐患。
原本交易有机会稳步推进。
谁也没料到,半路杀出一道关卡——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简称FSR。

2026年4月17日,京东向欧盟正式申报收购计划。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宣布依据FSR启动深度调查。7月22日,调查升级至第二阶段。这是FSR新规实施以来,中国企业在欧并购第一次被推到这种级别的审查面前。
欧方的核心顾虑,是猜测京东的收购资金背后存在"中国补贴"。
具体来说,欧盟怀疑京东获得了来自可归因于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融资、低于市场条件的利率、税收优惠以及政府资助,从而在收购报价中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可能扭曲欧盟内部市场。
猜测归猜测,调查本身如果限于欧盟境内、限于交易本身,本也无可厚非。
但问题出在调查的方式上。

欧盟突破了监管边界,单方面向中国境内实体索要大量宽泛、非必要的经营数据与信息。这些要求远远超出了审查这笔收购所必需的范围,本质上是把一家中国企业的境内经营全貌,变成了欧盟监管机构可以随意调阅的材料。
这已经不是正常的市场监管,而是典型的跨境长臂管辖。
商业调查被硬生生升级为主权问题。你查自己市场里的交易,凭什么把手伸到中国境内来要数据?
面对欧盟的不当域外管辖,中国这次没有只停留在外交抗议层面。
8月19日,司法部发布第8号公告,措辞极其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等规定,司法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在对京东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公告的核心只有四个字:不得执行。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该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进一步放话:希望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停止滥用"外国补贴"调查工具。"如欧方一意孤行,中方将坚决依法反制。"
这不是临时起意的强硬,而是一套完整立法闭环的落地。
2026年4月,《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正式施行,为中国应对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框架。
仅仅一个月后的5月15日,司法部就发布第5号公告,认定欧盟在对同方威视的FSR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实施法律阻断。这是条例落地后的首案。
如今,京东案是第二案。

从立法到首案,再到复用,短短四个月内完成了完整闭环。这说明中国的反制工具已经从纸面走向实操,从个案走向常态化,不再是被动应对,而是主动划定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早在2025年1月就已认定欧盟FSR调查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如今司法部的禁令,是在贸易壁垒认定基础上的法律升级——从"你这样做不对",到"你这样做违法,我们禁止配合"。
对涉调查的中国企业来说,这颗定心丸的分量很重。

过去,中国企业面对海外监管机构的跨境取证要求,往往陷入两难:配合吧,可能违反中国法律和数据安全规定;不配合吧,又怕在海外市场遭到报复性处罚。
现在,司法部的公告直接给出了法律依据——境内实体可以据此明确拒绝欧盟的不当取证要求,不再需要独自面对域外压力。
这就是法律武器的力量。不是喊口号,而是用规则对规则,用法律对法律。
欧盟把FSR这把监管工具越用越顺手,却没意识到,刀刃最终也会割到自己。
FSR本是欧盟为了应对"外国补贴扭曲内部市场"而创设的单边工具。但在实际操作中,它被不断政治化、武器化,调查范围过度扩大,合规负担持续加重。
对中国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出海欧洲的门槛被人为抬高。一笔正常的商业收购,要经过层层审查、提交海量数据、面对模糊的"补贴"定义,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增加。
但受损的绝不只是中国企业。

首先陷入两难的,是欧洲本土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京东收购Ceconomy,对德国零售业来说本是一笔雪中送炭的交易——Ceconomy近年经营承压,需要资金和数字化转型能力。京东的入主能带来中国的供应链效率和电商经验,帮助这家老牌零售商焕发活力。
如今交易被FSR调查卡住,Ceconomy的转型节奏被打乱,员工和股东都在承受不确定性。
更广泛地看,严苛的监管壁垒挤出外资后,欧洲本土的替代方案成本往往更高。没有外部资本和技术的竞争与赋能,本土企业缺乏改进动力,最终产品价格上涨、选择减少,买单的是欧洲消费者。
跨境交易成本飙升、市场不确定性加剧,投资人流失——这些代价,最终都由欧洲自身的经贸生态来承担。

欧盟口口声声说要维护"公平竞争",可一套模糊、宽泛、具有强烈单边色彩的规则,本身就在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
当监管工具变成地缘博弈的武器,当商业决策被政治审查绑架,受损的是整个市场的信心和效率。
这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是在全球经济承压的背景下,主动给自己的市场关上一扇门。
京东收购Ceconomy,表面看是一笔商业并购,本质上是一场跨境管辖权的规则之争。
欧盟用FSR这套单边规则,试图把自己的监管边界延伸到其他国家境内。中国用《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明确说不,划定红线。
这不是对抗,更不是脱钩。
恰恰相反,中方的强硬反制,是为了打破西方长期以来单边长臂管辖的陋习,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对等的国际经贸法治秩序。

过去几十年,西方主导的长臂管辖模式屡见不鲜——美国用《反海外腐败法》《赫尔姆斯-伯顿法》管遍全球,欧盟如今也学着用FSR延伸自己的监管触手。这种"我定规则、全球遵守"的模式,本质上是霸权逻辑在经济领域的延续。
中国这次的回应,为全球跨境交易立下了一个全新参照:任何国家的监管都应有边界,不能以国内法为工具肆意侵犯他国主权。如果各国都效仿欧盟的做法,把国内监管延伸到境外,全球贸易将陷入法律冲突的泥潭,没有赢家。
同时,这次交锋也为中国企业出海和外企在华经营厘清了法律边界。

对中国企业来说,海外监管机构的不当取证要求,有国内法撑腰可以拒绝;对外企来说,中国的反制针对的是"不当域外管辖",而非正常的市场监管和商业合作,合规经营的外企在华权益依然受到保护。
一笔收购案的成败,影响的是京东和Ceconomy两家公司的商业命运。
但这场规则博弈的深远影响,远超单次并购本身。它标志着中国在国际经贸法治领域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塑造,用法律武器捍卫主权,用规则对等打破单边霸权。
更新时间: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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