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6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方式、要求指南!

本次专项聚焦武汉“965”重点产业,专门支持四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依托主体,对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开展跨境研发合作、转化技术成果,导入全球技术、人才、资金,助力主体提升创新竞争力,抢占国际科技合作制高点!

划重点项目执行期不超2年(2026年6月起算),企业申报需满足自筹与财政资金1:1配比;四类平台各有硬性申报条件,申报时间仅剩十余天,双渠道可申报,

一、项目类别

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专项扶持,精准赋能国际科技合作,助力产业升级)。

二、支持重点(聚焦核心产业,对接全球资源)

紧扣武汉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制造和服务、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965”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支持我市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主动对接全球高能级创新平台、专业性国际组织、世界一流企业、高水平大学及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导入全球优质创新资源,全面提升武汉相关主体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支持对象(四类主体专属,精准对号入座)

仅限以下四大市级平台建设依托主体申报,其他主体请勿盲目申报:

1. 国际企业创新中心(含国际企业研发中心、国际企业孵化中心);

2. 引才引智基地;

3. 外资(企业)研发中心;

4.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

四、实施周期和支持额度(福利拉满,明确配比)

1. 实施周期: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从2026年6月算起,节奏可控、落地性强;

2. 资助额度:单个项目支持额度20万元—50万元,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核定,扶持力度拉满;

3. 经费配比: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自筹资金与市财政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申报要求(四大平台硬性条件+统一合规要求,必看!)

(一)国际企业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含研发、孵化中心)

1. 国际企业研发中心

(1)境外需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研发场地及必要仪器设备;

(2)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且研发人员占总人数50%以上;

(3)上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研发投入稳定。

2. 国际企业孵化中心

(1)我市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需在该中心成立联合研究平台;

(2)联合研究平台需达到国际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条件;

(3)符合以上两点,可由国际企业孵化中心推荐联合研究平台申报。

(二)引才引智基地申报条件

1. 研发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备必要科研仪器设备;

2. 项目负责人为引进的外国专家团队带头人,原则上需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或拥有重要技术发明专利;

3. 项目负责人每年在基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外资(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条件

1. 研发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备必要仪器设备;

2. 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70%;

3. 有稳定研发经费投入机制,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或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四)“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

1. 研发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备必要科研仪器设备;

2. 拥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且有一定数量外方人员;

3. 有前期科研合作基础,中外双方机构已签署合作协议;

4. 中外双方以联合科研攻关方式,形成跨国技术和产品优势,为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奠定基础。

(五)四大平台统一合规要求(必守底线,否则直接淘汰)

1. 联合研发内容和方式,需符合境外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

2. 合作协议需规范严谨,明确任务分工、科研支撑条件及知识产权权属;若协议无境外机构公章,需有境外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

3.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种质资源合作的,需提前履行境内审批手续;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买卖、出境的,严格遵照相关规定;

4.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5.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 被纳入社会信用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7. 不符合保密规定的项目,不得申报;

8. 已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基于原有资助项目提出的新项目,需明确二者异同及继承发展关系;

9. 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高校限至学院,由高校审查),不得申报;

10. 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市级科研项目;已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六、申报方式(双渠道线上申报,全程无纸化,省时高效)

本次申报全程线上办理,网上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立项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备案材料,两种申报渠道可任选其一,步骤清晰易懂:

方式一:市科创局官网申报

1. 登录系统:登录市科创局官网,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无个人及单位账号的,提前通过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2. 在线填写:用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选择“2026年度项目—区域科技创新与合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点击“进入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

3. 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4. 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推荐”,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市科创局”,即完成申报。

方式二: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申报

1. 登录系统:登录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进入项目申报模块;无个人及单位账号的,提前通过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注册;

2. 在线填写:用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选择“区域科技创新与合作专项—国际科技合作—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点击“进入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

3. 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4. 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用单位账户登录,点击页面右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项目管理页面后点击“推荐”,显示“已提交至市科创局”,即完成申报。

七、申报时间(倒计时!逾期直接关闭通道)

申报时限:2026年4月10日9:00 至 4月30日17:00

重要提醒:申报时间有限,建议提前梳理材料、完成填报,避免临近截止出现系统卡顿、材料遗漏等问题,逾期不予受理,无补报机会!

八、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明确,提前备齐不踩坑)

(一)核心材料

《武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需签字盖章,线上上传PDF版,与在线填写内容一致)。

(二)附件清单(按需准备,缺一不可)

1. 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1)“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需提供中外双方合作协议、近两年与合作方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证明、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外方单位相关证明;

(2)国际企业研发中心、引才引智基地、外资研发中心: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本单位信用信息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若审计报告不含研发投入,需从国家统计局相关平台导出研发投入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国际企业孵化中心推荐的项目: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推荐函及相关签署协议。

2. 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要负责人、外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职称证明、研究课题及成果情况等;

3. 研发条件证明材料:研发场所、科学仪器设备等相关证明。

(三)材料注意事项

1. 科研诚信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 申报书要求: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需与实施周期一致,考核指标需可量化、可考核;

3. 后续材料:项目立项后,需提交1份与网上申报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4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从申报系统导出打印,核心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4. 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若立项后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额度低于申请经费,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最后提醒:本次项目扶持力度大、申报机会难得,精准对接国际资源,助力武汉科技企业突破升级!符合条件的四大平台依托主体,务必抓紧时间筹备材料、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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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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