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2026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规范开展,现将2026年金川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金川区第一幼儿园招生4个班(小班)100人。
金川区第二幼儿园招生5个班135人(小班4个班100人,大班1个班35人)。
金川区第三幼儿园招生4个班(小班)100人。
金川区第四幼儿园招生10个班270人(小班7个班175人,中班2个班60人,大班1个班35人)。
金川区第五幼儿园招生3个班(小班)75人。
金川区第六幼儿园招生7个班195人(小班4个班100人,中班2个班60人,大班1个班35人)。
二、招生对象
(一)小班:202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二)中班:202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三)大班:202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区域
金川区第一幼儿园:天津路以西—泰安路以北—青岛路以东—昌慧巷以南区域,天津路以西—泰安路以南—上海路以东—延安路以北区域。
金川区第二幼儿园:上海路以西—昌慧巷以北—南京路以东—西宁路以南区域(大班面向城区招生,不划定招生范围)。
金川区第五幼儿园:上海路以东—重庆路以南—天津路以西—昌慧巷以北区域,天津路以东—重庆路以南—张掖路以西—泰安路以北区域。
金川区第三、第四、第六幼儿园:面向城区招生,不划定招生范围。
四、招生条件
(一)入园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含小产权房、安置房、廉租房),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
(二)入园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园依据时,入园幼儿及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直系祖辈(房产权利人)必须同户籍同居住,直系祖辈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
(三)符合以下政策性保障入园条件之一的幼儿,根据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先入园。
1.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金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认定)。
2.英雄模范、烈士、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认定)。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照执行。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
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以省教育厅下发名单为准,名单之外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长幼随学”儿童(同一监护人子女中,长子(女)已在区属公办幼儿园就读且2026年秋季学期仍在园,次子(女)当年需入园的家庭,可申请同园入学,由长子(女)学籍所在幼儿园核查)。
五、招生办法
1.招生程序
(1)符合金川区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入园幼儿,2026年7月11日—7月13日到划定片区幼儿园预登记。
(2)2026年7月15日,金川区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幼儿园教师代表、登记入园家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所在幼儿园摇号。
(3)符合金川区第四、第六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入园幼儿,2026年7月16日—18日到划定片区幼儿园预登记。
2.幼儿预登记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发票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商铺、车库不动产权证和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房产依据)。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廉租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合同、购房发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廉租房租房合同(证明)、房租缴纳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宅基地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宅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村委会负责人核查签字)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新生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幼儿园通过“甘快办”APP、金昌市住建局网站查询等方式核查监护人(父母双方)房产情况。
(5)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园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事项说明
报名采取预登记方式(符合招生条件的入园幼儿只能在金川区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幼儿园中的其中1所预登记并摇号),若招生幼儿园预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除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园条件的幼儿以外,其他预登记幼儿均采取摇号方式获取学位。摇号时,双(多)胞胎可捆绑摇号,即:两(多)名幼儿共用1个报名序号,该号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被招收,该号未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不被招收;若预登记人数小于招生学位数,则预登记幼儿全部招收;若仍招收不满,则面向招生区域内无固定房产的租户子女招生(若预登记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则租户子女继续采取摇号的方式入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川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235058 83198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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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金川区2026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图
2.2026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政策性保障入园类别一览表
4.2026年招生入园预登记地点一览表
5.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及咨询电话
6.招生学校现场审核房产核验方式
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招生幼儿园预登记审核房产核验方式
一、房产证核验方式
通过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甘快办”APP,点击更多,选择不动产信息查询,在区域选项内选择金昌市本级,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核验方式
在浏览器打开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111.11.176.91:8084),点击“商品房合同查询”,输入合同编号、买受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三、保障性住房核验方式
小产权房现场核验住房证或购房协议及缴纳房款票据,公租房现场核验区房管所出具的证明及房租缴纳票据。现场核验若有疑问,由学校将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登记后提交宁远堡镇和区房管所查询保障性住房房产登记信息。
四、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法定监护人是否有房核验方式
1.通过法定监护人手机登录“甘快办”APP,点击更多,选择不动产信息查询,在区域选项内选择金昌市本级,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2.若通过第一种方式查询法定监护人未办理不动产证,由学校将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登记后提交金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协助查询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提交宁远堡镇和区房管所查询保障性住房房产登记信息,以上单位分别查询确认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产后,方可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来源:金川区教育局
编辑:常远
责编:刘欢欢
审核:翟雅宾
更新时间: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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