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发律师函,
想要终止我们
AI研发的脚步:
休想!
文 | 雾满拦江
(01)
有个词儿,叫规律:
规律是抽象的,看不见的。
我们能看到的,是事物的表象。
表象千奇百怪,规律只有一个:
比如慈善事业和AI研发,风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着。
但二者底层逻辑,毫无区别:
(02)
有位爱心人士,正在洗手间哭泣。
14年前,爱心人士还是个实习生,在媒体工作。
无意中收到一个女大学生的求助:
求助姑娘家贫,患病,无钱治病。
青春年华,同学们意气飞扬,她却独自啜泣,抑郁寡欢。
看到求助信,实习生落泪了。
实习生四处奔波,游说,给求助女大学生立项筹款。
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终于感动天地,成功立项。
短短10天,筹到善款18万。
然后实习生又跑医院,对接水平最高的医生,又是无尽的辛苦。
苦了爱心实习生,幸福了求助大学生。
3年时间,四次手术。
效果完美。
被疾病缠身的女大学生,终于体验到青春的爱与美。
实习生感动的落了泪。
此后14年,实习生继续前行,帮助了更多的人。
然而14年过后的今天,她突然收到了她帮助过的女大学生的律师函。
理由是——她发布的求助信息,侵犯了求助人的隐私和肖像权。
可是……面对律师函,爱心人士心头滴血——没有这些求助报道,人家凭什么给你18万啊!
纪录留存,也是证据公示。
证明公众捐献的钱,没有被主办人私吞。
现在你指控这些证据公示,侵犯了你的隐私,这让天下善心人,情何以堪啊!

(03)
我国AI研发,取得新的成果:
所以研发单位的法务部,已经被律师函堆满。
什么好莱坞,迪斯尼,Netflix、华纳、环球、索尼、派拉蒙、Apple TV+……都在星夜起草律师函。
发达国家的娱乐行业,影视行业,联合起来,向我们的AI发出恐怖威胁:
立即停止AI研发。
就让美国一家独大……不是,不允许侵犯我们的版权,0K?
因为中国的AI研发,有了新突破,一个爱尔兰导演,用了中国的AI,生成视频,让汤姆·克鲁斯和布拉德·皮特在屋顶打了一架。
《死侍》编剧Rhett Reese,看了视频后,发送一条信息:
我完蛋了,救救我。
为啥要发这么严重的信息?
Rhett Reese说,中国的AI研发,可以让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做出好莱坞级别的电影,中间所有人力环节全部可以跳过。
那我们这些混饭吃……呃,不是,那我们这些优秀的从业人员,以后怎么活?
技术演进,行业覆亡。
好莱坞发出最后的吼声,以版权为武器,指责中国的AI研发,动用了他们未经授权的视频及肖像,试图阻止AI前行的狂潮。
面对好莱坞律师函,我们何以应对?
(04)
爱心人士的慈善被指侵权。
AI研发接到律师函。
两件事儿,毫无关联。
但这二者,却是同一个事儿:
都是如何才能合法、有效、最低成本的获得对方的权利让渡。
——未来商业时代,我们如何玩好自己的权力游戏?
(05)
先说慈善人士,如何发布资讯,才能避免侵犯到求助者的隐私和肖像权。
这方面,还是要跟美国人学。
隐私肖像这些概念,原本就是来自于发达国家。
那么美国人,又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呢?
美国,曾有一个大牌女明星,患病住院。
出院当天,女明星看到了媒体上有她住院用药的详细报道。
女明星立即把律师叫来:你看,这些报道,严重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给我起诉媒体和记者,让他们去跳楼。
OK,律师立即行动。
过不一会儿,律师又回来了:大姐不好意思,咱们告不赢的,人家媒体报道,是买了版权的。
胡扯!女明星怒目而视:我什么时候卖给他们版权了?

人家买的,不是你的版权,是一个实习女护士的版权:律师让女明星细看报道:你看仔细了,这篇报道的视角,是从一个实习女护士的角度来写的,是实习女护士的真实经历。
这个女护士,就在你的病房工作,负责给你端药。
媒体请她吃了顿麦当劳,给她500美金,她就欢天喜地的把自己的这段人生经历,给卖了。
500美金就卖了……女明星差点没气昏过去:如果向我买版权,5个亿我都不卖。
你不差钱,5个亿当然不肯卖。律师说:可是实习女护士,租房居住,读书又是贷款,500美金对她来说就是大钱了。如果我跟她谈判,保不准能压到200美元就买到版权。
唉,你这……女明星无语。
只能吃哑巴亏了。
这就是美式商业手段。
我报道你明星隐私,需要先买隐私权。
你卖价太高,我去找卖价低的。
反正卖家又不止你一个。
(06)
美国的慈善机构,如果不事先买隐私权及肖像权,也会被人告。
他们的解决方案是——另找个参与者,从他手里低价买故事版权。
比如救助女大学生的事情,发生在美国,那么美国人会这样处理:
他们先找个人(就是他们自己),假设这个人叫汤姆,花2美元,从汤姆手里买下这个故事。
然后公示报道。
你发现,你的隐私及肖像,出现在这个报道里,你就起诉。
但是人家拿出购买时的法律文书。
人家是合法的,你起诉赢不了。
你再不服,可以起诉汤姆——然而这个汤姆,可能早就被ICE送去摩洛哥了,或是飞叶子死了。
你告都找不到人告。
这就是美国。
(07)
AI研发,如何解决著作版权的问题?
美国也有经典案例:
早年,日本导演喜欢拍怪兽哥斯拉片,美国导演看着眼馋。
美国也想拍哥斯拉。
可是日本演艺界,虎视眈眈。
你想拍哥斯拉?OK,那你得来我们日本买版权。
要价也不高,1000亿美金或2000亿美金,哥斯拉你拿走。

那么美国人如何应对呢?
很简单,美国导演先去日本,在横滨街头,寻找一个曾做过导演的流浪汉。
找到之后,蹲下来商量:大哥,我们要拍怪兽哥斯拉,你卖版权不卖?
卖,卖,王八蛋才不卖。
反正哥斯拉的版权又不是我的,你给我5美元,我就卖了。
这样美国人就得到了哥斯拉的版权。
电影拍出来,日本人不干了:美国人侵犯日本怪兽,我们要起诉。
等到起诉时,日本人惊呆了,美国人购买的,是那个流浪汉导演的哥斯拉版权,这事儿你再起诉也赢不了。
有这么一番骚操作,我们才能在银幕上,看到美国好莱坞大片哥斯拉。
现在,终于轮到我们也用这个办法,对付好莱坞了。
(08)
从1776年美国建国,到今为止,美国走过250年的商业之路。
商业之路,就是一个字:卖。
所有人都在卖。
但你只能卖你自己的。
不能卖别人的。
所有的权利诉讼,争的都是同一件事儿:这东西是谁的?
别人的隐私、肖像与著作权,你不能卖。
但美国人说,别人的东西你不能卖——但你可以甩锅。
甩锅就是,这东西的权利起源,不在我这里,我有出售这东西的合法凭据:
美国人说,法律的尽头是非法。
或者说,一切溯源最终指向非法。
你在洛杉矶或旧金山买块地皮,这看起来是合法的。
但这块地的上任主人,有可能不合法——如果上任主人合法,那么你向前追溯,追溯到印第安人时代,你会发现这块土地,竟然是英国放逐的罪犯,从印第安人手里抢来的。
合法的土地,尽头是暴力。
所以现代法系精神是,法律无法前溯。
以前不合法,咱管不着。
但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合法,OK?
想要合法,就一个字儿——买!
我没有明星隐私权,但我可以向实习护士买。
我没有哥斯拉版权,但我可以向流浪汉买。
只要我获得物权的法律依据充足,那我就是合法的。
这就是美式商业法则。
你get到了吗?

(*本文配图来自AI绘画及网络,仅供参考)
更新时间: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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