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14日,中国国家航天局在维也纳联合国总部完成了一次特殊的交接,将嫦娥六号从月球背面带回的月壤样品正式赠送联合国,并确定将其永久展出。
出席仪式的有多个国际组织负责人和各国代表,其中包括美国和巴基斯坦代表,而这份来自月球背面的样品,恰好让外界重新关注起中国航天发展的另一件事。
十多年前,美国通过法律限制与中国开展双边航天合作,如今中国不仅建成了自己的空间站,还准备让巴基斯坦航天员搭乘神舟飞船进入太空。
两件事情摆在一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人用“何必当初,后悔到抽耳光”来形容美国当年作出的选择。

更值得琢磨的是巴基斯坦的身份,因为半个多世纪前,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时,巴基斯坦曾投下赞成票,而现在中国正在帮助巴基斯坦迈出载人航天的重要一步。
“你抬我进联合国,我托你上太空”,这句话背后并不是简单的礼尚往来,而是两国长期合作积累下来的实际成果,也让美国当年的航天限制政策再次受到审视。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根据联合国保存的正式投票记录,巴基斯坦投下赞成票,美国则投下反对票,这段历史也成为观察中巴关系和中美关系的一份重要资料。
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依靠的是国际社会多数国家的支持,巴基斯坦作为赞成国之一,在这一重大外交事件中作出了自己的明确选择。
当然,中巴关系能够延续数十年,并非只靠1971年的一次投票,两国建交后,在基础设施、经贸、国防科技和国际事务等多个领域逐渐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进入航天领域后,这种合作并没有停留在卫星发射和技术交流上,而是逐渐向更加复杂、投入更高的载人飞行延伸。

2019年4月27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与巴基斯坦空间与上层大气研究委员会在北京签署合作协定,正式将航天员选拔训练、载人飞行、空间科学实验等纳入双方合作框架。
当时中国空间站尚未完成建设,双方却已经开始讨论未来航天员进入空间站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相关工作拥有较长时间的规划和技术准备。
为什么这一点值得注意?
因为让外国航天员进入本国空间站,涉及的不只是提供一个飞行席位,还包括训练标准、生命保障、任务分工、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等整套技术体系。

对于尚不具备独立载人航天能力的巴基斯坦而言,这种合作比单纯采购卫星或使用发射服务更加深入,也能够帮助巴方逐步积累自己的载人航天技术经验。
2025年2月28日,中巴双方在伊斯兰堡签署航天员选拔训练合作协议,将此前确定的合作方向进一步落实为具体任务。
协议明确,中国将首次为外国选拔训练航天员,未来择机安排巴基斯坦航天员与中国航天员共同进入中国空间站,执行短期飞行任务。
从1971年10月25日到2025年2月28日,两国合作已经跨越半个多世纪,而航天领域的新安排,恰好为“你抬我进联合国,我托你上太空”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注脚。

不过,这一切能够实现,还有一个不能忽略的前提,那就是中国必须先拥有自己的载人飞船、空间站,以及支撑长期运行的完整航天体系。
2011年4月15日,美国相关拨款法律正式生效,其中包含后来被称为“沃尔夫条款”的限制性规定,禁止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及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使用有关拨款,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与中国开展特定双边合作。
这项规定并不是彻底禁止所有中美科研人员接触,也设置了特定例外程序,但它确实使美国相关机构参与中国航天合作时面临法律和行政障碍。

当时美国在载人航天、空间站运行和深空探索方面拥有较为雄厚的技术积累,国际空间站长期运行,相关国际合作机制也已经建立。
中国则按照自己的工程规划,继续推进神舟飞船、天宫实验室和空间站建设,并逐步形成从运载火箭到在轨运行保障的完整技术能力。
美国能够通过国内法律限制自身机构开展合作,却无法改变中国继续发展航天事业的方向,更不能阻止其他国家根据各自需要与中国建立合作关系。
随着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持续推进,2012年6月18日,神舟九号与天宫一号实现自动交会对接,中国航天员随后又完成手控交会对接试验,为后续空间站建设积累了关键经验。

2021年4月29日,天和核心舱成功发射,标志着中国空间站在轨组装建造全面展开。
2022年11月3日,梦天实验舱完成转位,中国空间站形成三舱“T”字基本构型,具备了长期开展空间科学实验和技术试验的条件。
从最初突破交会对接技术,到拥有自主建设和运行的空间站,中国依靠长期投入逐步建立起载人航天能力,也使参与国际合作的身份发生了重要变化。
过去需要依托别国航天平台开展部分研究的国家,如今可以向国际社会提供空间实验条件,而这种变化不是通过外交表态完成的,是一项项工程任务积累出来的。
2018年5月28日,中国与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办公室共同向各国发布中国空间站实验合作机会,允许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申请利用中国空间站开展科学研究。

2019年6月12日,首批入选项目公布,9个空间科学实验项目涉及17个国家的23家机构,研究方向涵盖生命科学、微重力物理和空间技术等领域。
这意味着中国空间站并没有被设计成只允许少数特定国家使用的科研场所,而是通过联合国合作机制,让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都有机会参与空间科学实验。
相比之下,美国此前制定的合作限制,恰恰增加了本国相关机构参与中国项目的难度,也让科研合作不得不面对额外的法律问题。
2024年7月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有关嫦娥六号合作的问题时,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对中美航天交流合作持开放态度,同时提醒美方注意“沃尔夫条款”等国内法律。

这番回应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中国没有因为自身航天能力增强就关闭合作渠道,但美国机构能否参与,仍然受到美国自身法律规定的约束。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依然拥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空探索能力,这一点无需否认,但技术实力并不能消除合作壁垒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在中国航天平台持续扩大国际合作范围之后。
当初制定限制政策时,美国处于明显的航天技术优势地位,如今中国已经拥有自主运行的空间站,并开始为外国航天员提供培训和飞行机会,合作条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2024年5月3日,嫦娥六号探测器发射升空,随行的国际载荷中,有一颗由巴基斯坦空间技术研究所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研制的立方星。
2024年5月8日,这颗立方星在环月轨道成功与嫦娥六号轨道器分离,并传回相关影像和遥测数据,帮助巴基斯坦实现了月球探测领域的重要突破。
2024年5月10日,中国国家航天局正式向巴方交接立方星任务数据,双方合作不再只是技术文件上的安排,而是有了可以检验的实际成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颗立方星在轨工作时间超过最初的设计要求,后续公开资料显示,其实际工作持续了55天,为巴方积累了宝贵的月球轨道探测数据。

2024年6月25日,嫦娥六号返回器成功着陆,中国完成了人类首次月球背面采样返回任务,也为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国际合作伙伴提供了新的科研合作机会。
2026年9月14日,中国又将嫦娥六号月背样品赠予联合国,巴基斯坦代表在相关活动中对双方探月合作作出积极评价,这让中国航天的国际合作成果有了更广泛的展示平台。
如果说嫦娥六号带巴基斯坦立方星进入月球轨道,是双方合作的一次技术实践,那么接下来的载人飞行,就需要更复杂的系统保障和更严格的训练标准。
2026年4月22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公布首批外籍航天员选拔结果,穆罕默德·齐尚·阿里与胡拉姆·达乌德两名巴基斯坦候选人成功入选。

4月24日,两名巴基斯坦预备航天员进入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与中国航天员一起参加训练,学习飞行任务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5月23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进一步介绍,两人正按照训练方案进行基础训练和航天专业技术训练,其中还包括中文学习及执行飞行任务所需的口令训练。
这样的安排并不轻松,因为航天员进入轨道后,必须按照统一程序开展工作,任何一项实验操作都涉及人员安全、设备状态以及空间站整体任务安排。
按照官方公布的计划,最终将从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人,以载荷专家身份参加中国空间站短期飞行任务,并承担巴基斯坦安排的相关科学实验。

截至2026年10月21日,能够依据公开官方信息确认的是,巴基斯坦航天员训练工作已经启动并取得阶段性进展,最终飞行人选及具体发射日期仍需等待正式公布。
这项合作的意义不仅在于让巴基斯坦拥有进入太空的机会,更在于双方已经从卫星项目合作,逐步发展到了月球探测、航天员培养和空间科学实验等多个层面。
回过头看美国2011年设置的合作限制,最值得关注的并不是中国究竟少获得了多少外部技术支持,而是美国有关机构在中国航天合作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仍然需要面对自己制定的政策障碍。
十多年的时间,中国航天没有停留在等待合作邀请的阶段,而是通过自主研发建起空间站,完成月背采样返回,并能够向其他国家提供科研平台和载人飞行机会。

美国当年的限制没有让中国航天停下脚步,中国与巴基斯坦的合作反而随着技术条件成熟不断向前推进,这种变化足以让“何必当初”成为一个值得美国政策制定者重新思考的问题。
1971年10月25日,巴基斯坦在联合国大会投下赞成票,2026年,中国正在帮助巴基斯坦培养有望进入中国空间站的航天员,两件事情相隔55年,却有着清晰的合作延续关系。
“你抬我进联合国,我托你上太空”,真正有分量的地方,不是把两次合作简单计算成谁欠谁的人情,而是双方能够将长期形成的政治互信逐步转化为新的科技合作成果。
更新时间: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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