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通知!事关物业费!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

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切实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471-3687520

联系邮箱:nmgscjg2019@163.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

2.参考样本.xlsx

3.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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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6

标签:财经   内蒙古   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   征求意见   住宅小区   自治区   市场   意见反馈   附件   意见   透明度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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