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号证券日报的一则消息,让房产圈彻底坐不住了。全国存量房收购工作正在加速落地,各地密集完善配套政策,核心围绕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推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探索多渠道韩国存量商品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等。眼下全国已经有80余座城市正式启动国际收购存量房源计划,合计组建超3500亿专项资金池。

可是还没有等到他们回过神来,一个更有意思的新规就浮出了水面,收3不收1。我给大家解释一下:30年以内房龄的房子,原则上是收的,超过30年的门就基本关上了。那些住着八九十年代老房子的业主,心里面估计要咯噔一下了。
收3不收1这个说法最典型的案例来自广州南沙。南沙区属国企南沙开建发布的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首批试点收购存量房总额度30亿元,覆盖全广州市范围,但是收购旧房房龄原则上不超过30年。超过30年的,旧房产权人得自己向收旧主体申请检查确认房屋可靠性才行。而且收购价不高于评估价,旧房收购总价还不能够超过买新房的总价。换句话说,30年是一个硬杠杠,超过这个年限基本就不在优先考虑的范围以内了。

再说说三个收的硬核条件:第一,产权清晰,有合法不动产权证,没有查封,没有纠纷。第二,房子能够正常居住,没有重大结构缺陷。第三,面积得对口,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以120㎡以下为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70㎡以下为主。符合条件的房子可以优先被纳入收购范围,而且这三条加上房龄30年以内,就构成了收3不收1的完整逻辑。
那房龄超过了三十年的老房子应该怎么办呢?国家也没有让这些老房子自生自灭。根据政策导向,30年以上的老房子,主要做的还是旧改路线,侧重在现有的基础上改造升级,如果加装电梯,更换老旧管道,修缮道路,增设健身器材等等。另外原拆原建也是一个新的趋势。青岛,包头,哈尔滨这些城市已经在优先试点,支持老旧住房的居民自主出资、政府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原址翻建。这种方式既不改变土地性质,又能够从根本上改善居住条件,已经有不少的地方拿出了落地细则。国家对30年以上的老房子政策重心正在从收储转向旧改和原拆原建。

说白了,手里面有房龄超过30年老房子的朋友,确实得提前做好准备了。如果你的房子刚好踩在30年以内,楼龄就是一个优势,可以多关注当地的收购公告,抓紧窗口期。如果已经超过了三十年也不要慌,先去了解当地的旧改和原材原建政策,看看能不能纳入改造计划。就是记住我一句话,房子越老,信息越值钱,多留一个心眼,总比事后拍大腿要强。
更新时间: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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