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欣父亲起诉网友索赔17万败诉

最近,娱乐圈又出圈了一个标志性法律事件,不过这次的主角不是明星本人,而是她的父亲。


昨天,虞书欣父亲虞丕杰告一名高三学生名誉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结果一出,舆论哗然:不仅17万的索赔全部被法院驳回,虞丕杰还得自掏腰包承担400元案件受理费。这波操作,属实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柿子专挑软的捏?被告竟是未成年粉丝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此前,网络上流传着关于虞书欣父亲涉及“15亿国有资产”等争议性言论。按理说,这种涉及公共利益的质疑,谁说的找谁。但虞丕杰的操作很迷——他没有去告那些流量大的财经博主,而是把矛头指向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网友,甚至是未成年高三学生。


更让人窒息的是,在案件初期,因为法院通过常规途径联系不上被告,只能进行“公告送达”。这本来是个正常的法律程序,结果在虞书欣粉丝的渲染下,直接变成了“被告心虚跑路”、“造谣者即将面临17万罚款甚至坐牢”的网络狂欢。


现在判决结果出来,算是给了这场闹剧一记响亮的回击。被告学生晒出的判决书显示,她并没有跑路,甚至为了自证清白,不得不公开了法律文书。


法院判词:别拿法律当公关工具


这次判决之所以引发这么大反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太“通透”了,直接戳破了明星家庭“用法律捂嘴”的幻想。


首先,定性为“公众监督”。 法院认为,既然涉及巨额国有资产传闻,这就属于公共议题。被告虽然转发了相关内容,但出发点是为了监督公共利益,并不是出于捏造事实、恶意诋毁的主观故意。言下之意:这么大的事,老百姓说几句怎么了?


其次,点破“因果关系”。 法院判词里有一句特别犀利:原告(虞丕杰)的社会评价若因此降低,那也是公众事件本身所导致的,与被告的参与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翻译成人话就是:如果因为这事你名声臭了,别怪转发的网友,得怪为什么会有这档子事让大家讨论。


最后,保护未成年人。 考虑到被告是即将高考的未成年学生,法院明确指出,如果强制要求她实名道歉,极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网络暴力,这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则。


这17万里的小心思


回过头看这17万的索赔构成,也很有意思。里面包含1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经济损失,以及4万维权成本。对一个月生活费有限的高三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


这种高额索赔,说白了就是一种策略性威慑。哪怕官司最后没赢,光是“17万”这个数字挂在热搜上,就足够吓退一大片想继续讨论此事的普通网友了。这招以前不少明星用过,也赢过,但这一次显然失效了。


写在最后


这起案件给内娱提了个醒:法律虽然是维权的武器,但它不是任人揉捏的公关工具。


当你把普通素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告上法庭,试图用高额赔偿和诉讼压力来压制舆论时,一旦败诉,反噬的力度是巨大的。法院这次旗帜鲜明地支持“公共讨论”与“监督权利”,其实也是在划定边界:明星家庭享受了流量带来的红利,就得对合理的公众质疑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总想着既要流量吃到饱,又要舆论鸦雀无声,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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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20

标签:娱乐   父亲   网友   虞书欣   被告   法院   判词   法律   明星   判决书   案件   公共利益   因果关系   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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