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一分行及两辖属支行合计被罚290万元,8名相关责任人同时领罚

7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其辖属支行两个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双罚。

其中,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被罚款155万元,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被罚款35万元,光大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被罚款100万元。

个人方面,米传文、蒋毅、孙萍、彭刚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张可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朱晓雪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田嫄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刘国文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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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7-17

标签:财经   光大银行   责任人   分行   支行   成都   银行业   工作   蜀汉   决定书   行政处罚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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