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结论放前面:
你这篇梳理,整体框架和关键信息点,基本都符合目前公开报道。
但有几处细节需要修正或补充:
周迅、陈坤方面目前并没有公开“官方回应”,所谓“山下学堂火速回应”更多是自媒体和网友的澄清,不是机构声明。
“陪睡陪玩”等说法目前只在自媒体和长文中出现,没有权威证据,不适合当成既定事实。
法院是否已经正式立案,公开渠道查不到确切信息,只能确认剧组说“已提交司法机关”,不能说“已立案但尚未庭审”。
下面我按你原来的结构,逐块做一点“事实核查版”的补充和微调。
一、事件本质:维权与反维权的舆论战
你把事件概括为“一场维权与反维权的激烈交锋 + 行业黑料曝光”,这个判断基本准确。

维权方:
前工作人员程骏年(网名“古二”“古二新语”)自称深度参与《繁花》剧本创作,最终只获得“前期责任编辑”署名,且稿酬、工作条件等问题引发争议,遂通过录音和长文公开维权。
剧组方:
《繁花》剧组多次发布声明,强调:
程骏年是“前期资料收集小组成员”“前期责任编辑”,不是编剧;
他偷录、剪辑、公开私人对话,违法且侵权;
已将相关材料提交司法机关,并称其“长期滞留境外,逃避国内司法调查”。
目前公开报道里,能看到“剧组称已提交司法机关”,但查不到法院是否正式立案、案号等信息,所以只能说“剧组已走司法程序,是否立案尚无公开信息”。
二、核心争议:录音门是怎么爆发的?
你总结的几点基本属实,我补充一些公开报道里的细节:
1. 古二(程骏年)的身份与诉求
多篇报道提到,古二在社交平台自述:
参与《繁花》金融线、李李复仇线等重头戏份创作;
身兼编剧与王家卫生活助理,月薪仅几千元;
因过劳罹患渐冻症,离开剧组后,署名和稿酬都未得到合理解决。
剧组则给出“官方定位”:
程骏年为前期资料收集小组成员;
片尾字幕将其列入“前期筹备组-前期责任编辑”;
强调按其工作内容给予“合理署名”。
争议的核心,其实就是:
他到底算“参与创作的编剧”,还是“资料收集+助理人员”?这一点在法律和行业惯例上,会直接影响署名权和报酬。
2. 剧组声明:从“署名争议”到“录音违法”
你归纳的剧组三点基本准确,我补充一下原文表述:
剧组声明要点:
古二在网络平台发布大量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录音,且“大量失实、蓄意剪辑、恶意解读”;
因不满足“前期责任编辑”的署名,为泄私愤抹黑主创和同行;
称其“长期滞留境外,逃避国内司法调查”,呼吁其回国“合理合法维权”。
秦雯方面:
9月20日前后发布声明,称相关内容为“造谣诽谤”,已委托律师取证并提起诉讼。
3. 录音内容大致有哪些?
根据极目新闻等媒体的梳理,录音里主要涉及:

对演员的私下评价:
王家卫称“唐嫣很装”,提醒工作人员“别让她先到,得让老师先到场暖场”;
评价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灯”;
提到陈道明“记不住大段台词”等。
行业闲聊:
秦雯提到《流金岁月》拍摄期间,刘诗诗与倪妮争台词等片场趣闻。
这些内容在多家媒体和自媒体中都有转述,但录音本身目前仍是“争议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尚未有司法结论。
三、周迅、陈坤为何“遭了殃”?
这一段,你的叙述需要稍微“降温”一下。
1. 录音里确实“点名”了山下学堂
在后续曝光的录音中,王家卫和身边助手、编剧聊天时提到:
王家卫提出“是不是可以和秦雯成立影视公司,办夏令营收年轻人剧本作业”;
旁边一位被称为“许某”(多被推测为编剧许思窈)直接说:“这就是那谁干的事……就是陈坤和周迅”,并称他们的做法是“在外面骗剧本”。
这就是“周迅、陈坤被卷入”的直接来源。
2. 山下学堂有没有“火速回应”?
你写的是:
山下学堂火速回应:明确表示从未开展过剧本征集项目,相关指控属于恶意关联。
目前公开渠道能查到的:
山下学堂官网、公开课程介绍里,一直定位为“表演学堂”,课程以表演训练为主,没有“剧本征集”“编剧班”等项目。
有自媒体文章指出:
山下学堂是“表演培训机构”,从未做“编剧创意征集或剧本征集”;
“办编剧班的是其他人”,是信息混淆导致误伤。
但需要注意的是:
截至 2025 年 11 月前后的公开报道和搜索结果,并没有“山下学堂官方微博/公众号发布正式声明”的记录;
目前所谓的“回应”,更多是自媒体和网友的澄清,而非机构式“严正声明”。
所以更严谨的说法是:
山下学堂的公开定位一直就是表演学堂,从未开展剧本征集项目;不少自媒体和网友据此指出,录音中的“骗剧本”指控属于张冠李戴、恶意关联。
3. 周迅、陈坤本人有回应吗?
从目前公开报道看:
截至 2025 年 11 月,没有查到周迅、陈坤本人或工作室发布正式律师函或官方声明;
媒体报道也只是转述“他们被录音中的人点名”,并未有本人亲自回应。
所以,“遭了殃”更多是:
被录音里的人“口无遮拦”地点名;
在舆论场被营销号不断放大、演绎;
目前缺乏直接证据证明他们本人有任何不当行为。
四、“惊人黑料”:哪些能坐实,哪些只是传闻?
1. 对演员的犀利评价
你提到的几段:
王家卫评价唐嫣“很装”,提醒工作人员“别让她先到,得让老师先到场暖场”;
说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灯”;
提到陈道明“爱掉书袋”“改台词又记不住”等。
这些在极目新闻等报道中都有类似表述:
“王家卫提到‘唐嫣很装’”;
“王家卫认为游本昌‘不是省油的灯’”;
“秦雯称陈道明记不住大段台词”。
这些属于“录音内容本身确实存在”,但是否代表“客观事实”,则是另一回事:
它们本质上是私下闲聊、主观评价;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唐嫣、游本昌、陈道明在职业道德或人品上有问题。
2. “袭警”“捞人”与警方通报
关于秦雯“袭警”“捞人”的说法,你写的警方通报基本准确,我再补充一点细节:
上海警方通报:
2019 年 3 月,秦某(秦雯)与许某某骑行自行车违法,被民警查纠;
期间许某某与民警争执,秦某从背后拍民警后背;
两人被带至派出所,书面检讨,警方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鉴于秦某拍民警后背情节轻微,警方依法不予处罚;
整个处置过程经核查,“合法合规,并无不当”。
秦雯本人说法:
她称录音是在 2020 年与朋友喝酒聊天时被偷录,所谓“袭警”“捞人”是“开玩笑”“显示人脉”,并被对方剪辑、传播。
所以更准确的表述是:
录音中秦雯自称“袭警后通过关系被捞”,但警方通报证实:当年她因交通违法被处理,并无“袭警”认定,所谓“捞人”情节系其酒局吹嘘、被他人录音传播。
3. “陪睡陪玩”“下架《繁花》”等说法
你标题里提到的“陪睡陪玩根本不够”,以及一些自媒体鼓吹的“下架《繁花》”“撤档封杀”等,目前都没有权威证据或官方通报支持:
公开报道中,没有“陪睡陪玩”相关的实名指控或司法案件;
《繁花》仍在各大平台正常播出,只是围绕录音、署名权的争议持续发酵。
这类说法更适合视为“情绪化标题党”,而不是已证实事实。
五、司法进展:目前能确定什么?
你写的是:
目前,法院已立案但尚未庭审,录音的真伪和事件的真相仍有待司法裁决。
从公开信息看:
剧组声明中明确提到:
已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国家司法、执法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
但在可检索的范围内,查不到法院立案公告、案号、开庭公告等公开信息。
因此,更严谨的说法是:
剧组称已将相关材料提交司法机关,但公开渠道尚未查到“法院已立案”的权威信息;录音真伪、署名权争议等,仍需等待司法或主管部门的最终认定。
六、怎么理解这场“录音门”?
综合公开信息,可以比较稳妥地说:
这确实是一场典型的“维权与反维权”舆论战:
一边是自称被压榨、署名权被剥夺的底层创作者;
一边是强势剧组、名编名导,动用法律和公关资源反击。
录音内容暴露的,更多是:
圈内权力结构不对等;
创作者署名权、报酬缺乏有效保障;
私下对演员、同行的口无遮拦,与公开场合的“体面”形成巨大反差。
周迅、陈坤被卷入,更多是被“点名+误伤”:
山下学堂定位只是表演学堂,与“剧本征集”“骗剧本”无直接关系;
目前没有证据指向他们本人有不当行为。
最终的署名权、录音合法性、名誉权等问题,还要看司法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后续认定,而不是仅凭舆论审判。
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再帮你做一版“完全事实核查版”的长文,把哪些是“录音里有、但未证实”、哪些是“警方通报已经澄清”、哪些是“自媒体夸张标题”一一拆开,方便你做二次传播或写稿时踩准边界。
更新时间: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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