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柳州公租房、租赁补贴!年审已启动,千万别错过!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动态管理,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从9月15日至12月15日开展2025—2026年住房保障年审工作,年审对象为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含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保障家庭。

柳州公共租赁住房福鹿雅居小区。(资料图)

在申报方式上,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可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方式,鼓励申报家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提交年审材料;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采取现场申报。

受理时间和地点按照享受租赁补贴享受实物配租两种保障类型,对保障家庭的申报实行分类受理。其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受理时间为9月15日8时至2026年10月31日17时。选择网上申报的保障家庭登录“龙城市民云”手机客户端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将年审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选择现场申报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保障家庭携带年审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申报。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受理时间为9月15日8时至2026年12月15日17时。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保障家庭携带年审所需材料原件到年审现场服务点进行申报。

在租赁补贴方面,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经审核,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的家庭,从审核确认当月起按变更后情况进行保障。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经确认次月退出保障。未参加年审或不配合提供年审材料的家庭视同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于2026年11月退出保障。

在实物配租方面,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核实后按规定处理。未参加年审或不配合提供年审材料的家庭视同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年审受理时间截止后,线上受理系统自动关闭,线下受理停止办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申报,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或未能正确提交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报。保障家庭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对虚报或瞒报申报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其行为作为住房保障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来源:全媒体记者 李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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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1

标签:财经   柳州   年审   住房   家庭   实物   材料   原件   条件   现场   工作   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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