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动手脚”致四年财报失实 ST沈化财务造假案追责落地

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近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沈化”,000698.SZ)财务造假案的追责处罚再添进展。继该上市公司及4名责任人被罚没1570万元后,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于9月4日再次披露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时任董事姜立辉、王岩的违规行为开出罚单。至此,该事件累计罚没金额已达1830万元。

此次处罚源于沈阳化工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蜡化”)长达四年的财务造假行为。调查显示,2018年至2021年期间,沈阳蜡化为满足内部管理及考核要求,在成本核算环节通过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等方式,持续对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及存货数据进行操纵,直接导致沈阳化工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各年度的具体造假数据:2018年,该公司虚减营业成本1.3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30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44%;2019年虚减营业成本2.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4亿元;2020年虚减营业成本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4亿元。而到了2021年,公司反向虚增营业成本1.48亿元,虚减利润总额1.4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1%。

辽宁证监局认定,时任沈阳化工董事兼沈阳蜡化总经理姜立辉,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未能审慎关注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且知悉沈阳化工《2021年年度报告》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仍签字保证该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是沈阳化工《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姜立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同时,另一名时任董事王岩也因相同事项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监管机构已就同一事项对沈阳化工及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金额为1570万元。加上本轮对姜立辉、王岩的260万元罚款,本次财务造假事件涉及的行政处罚总金额已累计至1830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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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09

标签:财经   手脚   成本核算   财务   利润总额   化工   成本   辽宁   存货   行政处罚   决定书   虚假   董事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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