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种观点:
2025年底大幅度上涨至66.02亿,仅仅第四度就增加7.9亿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当于2025年第四季度就增加31.6亿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进一步佐证了本人在上述分析中表示公司在2025年10月底开始,就停止了普飞及非标茅台的投放。截止2025年,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已达到234.12亿。
这个内部未结算利润是指:酒厂把酒卖给了销售公司,税务部门即认为公司完成了销售就应该交税,而公司认为,酒还在子公司而没有确认收入,不记入利润。31.6亿的由来:31.6=7.9/25%。
先驳斥一下这种观点:这种观点是没有理解问题实质,只是就会计而会计。就像我和我女儿,我把东西卖给了我女儿,我女儿没有把货卖出去,那当然不能计入收入和利润。
如果把贵州茅台股份公司和销售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话,那贵州茅台把酒卖给了销售公司,但是销售公司没有卖出去,那不就是销售端是有问题的么?
要是说茅台仓库里有那么多老酒,每年只使用5年前基酒的85%,剩下的在公司存着,没在账面上体现,实际值很多钱还好。说内部交易有点说不过去,其实就是没有到达终端的消费者……
茅台酒的销售链条:茅台股份->茅台销售公司->经销商->终端消费者。
一般在发货到经销商环节收到货款,确认收入。其实更严格,应该是在到达终端消费者手上,才确认收入,这样来讲酒企的收入和利润确认都不太保守。
这也是为什么股价先跌,因为市场看到了终端消费情况,但是酒企还在以发货到经销商来确认收入,反映到利润表上是很后面的时间了。
以上根据今日讨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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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民说事)
更新时间: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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