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让很多网友感到疑惑:《陈情令》当年让王一博大火出圈,为什么现在他反而要起诉这部剧的出品方新湃传媒?不少人看到消息第一反应,以为是演员在否定曾经成就自己的作品。
最近王一博以肖像权纠纷,将新湃传媒连同几家关联公司告上法院,案件已经排期,即将开庭审理,消息一出迅速冲上热搜,引发全网热烈讨论。
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误区:起诉公司不等于否定《陈情令》这部电视剧。当年拍摄剧集的时候,双方只是项目合作关系。王一博给到剧组的肖像授权,只允许用于剧集正片播出,还有剧集相关的宣传推广。
等到电视剧播完,项目合作就已经到期结束。按照合同约定,这家公司就不能再随意拿王一博的形象做商业用途。可转折点就在这里,合作结束之后,对方依旧在使用他的肖像,开发大量周边产品、收藏小卡,还利用拍摄花絮做衍生项目进行商业变现,使用范围远远超出了当初协议里约定的权限。
很多人会说,毕竟这部剧捧红了他,何必对簿公堂。但大家常常忽略,走红是双向奔赴,剧集成就演员,演员的表演同样成就了角色与剧集。人情归人情,合约归合约,不能拿着过往的情分,去默许超范围商用个人肖像来牟利。

娱乐圈里面,经常会出现“人情大于规则”的想法。很多艺人遇到侵权,为了顾及往日情分,大多选择息事宁人。但肖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权益,不管过去有怎样的合作渊源,当自身权益长期被侵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是每一个人的正当选择。
温馨提示:案件还没有开庭宣判,一切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理性吃瓜,不信谣不传谣。
#王一博起诉新湃传媒 #王一博肖像权纠纷 #陈情令
更新时间:2026-08-2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5593号